| 标题 | 深圳市市属公立医院2016年8月招聘及评选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基本条件 |
| 内容 |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2.具有丰富临床一线工作经验,能熟练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 3.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具有10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4.I类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年龄在55周岁以下,II类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年龄在50周岁以下;有特别优秀者,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同意,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I类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须符合以下专业条件: (1)在聘正高职称2年以上; (2)近五年在省部级以上医学类重点学科(专科)担任主要负责人(带头人)。 II类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须符合以下专业条件: (1)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聘副高2年以上; (2)近五年在省部级以上医学类重点学科(专科)担任专业技术学科骨干。 |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