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2016年3月30日《金华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现确定郑琴为我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从2016年8月15日到8月23日,共7个工作日。
招聘岗位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性别 |
学历/学位 |
统计业务 |
郑琴 |
00700010102 |
女 |
本科/学士 |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主管部门金华市统计局(或纪检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金华市统计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579-82469800 通信地址:双龙南街801号 邮编:321017 市纪委驻市统计局纪检组 监督电话:0579-82385867 通信地址:双龙南街801号 邮编:321017 金华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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