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据《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及《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我校发布招聘信息,经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核、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经校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拟聘用李华英为我校校医。现予以公示。
姓名 |
拟聘岗位 |
专业 |
学历、学位、相关次质 |
成绩(按公告比例折算) |
排名 |
拟聘用情况 |
体检情况 |
备注 |
笔试 40% |
面试 60% |
综合成绩 |
李华英 |
校医 |
临床医学 |
本科学士 |
29.4 |
48.8 |
78.2 |
2 |
拟聘 |
合格 |
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放弃 | 公示时间:2016年8月15日—8月23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向福建师范大学附中及福建师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意见。 联系电话:福建师大附中:059183445548 福建师范大学:059122867115 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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