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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毕节市实验学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经笔试、面试,沈淦淑等5名考生进入体检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2016年8月20日上午8:00。体检对象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三、体检报到时间:2016年8月19日,下午3:00-5:30。 四、体检报到地点:毕节市实验学校(毕节市南部新区望湖路碧阳国际城内) 五、注意事项:体检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或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参加体检,证件不全或不符的不得进行体检。 六、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进入体检人员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二)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四)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五)体检当天早上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六)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七)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聘)用。 (八)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验项目,体检人员必须参加。 (九)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电话:0857—2168377(毕节市实验学校办公室) 附件:毕节市实验学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毕节市实验学校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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