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人员报名表》(附件2); 4.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7.职位表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年龄和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均为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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