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为加强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淳安分院)安保防范力量,需增加安保特勤人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特勤人员,热忱欢迎符合条件者来院应聘。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无违法犯罪记录。 2.五官端正、形象佳、体型匀称、口齿清晰、身体健康、身高170CM以上、单眼视力在4.8以上。 3.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有一定工作经验、持消控证、保安员证优先考虑。 (二)具体招聘岗位、需求人数、学历及其他要求
岗位 |
需求人数 |
学历 |
其他要求 |
保卫科 |
4名 |
高中及以上 |
男性,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 |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至2016年8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医院行政办公楼四楼保卫科。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携带报名表和个人材料至保卫科报名。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淳安分院)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学历、资格证、身份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三、考试 1.考试方式:面试、体能测试。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面试50%+体能测试50% 四、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考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在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淳安分院)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待遇 参照医院消控人员待遇 七、联系方式 地址: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保卫科(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1869号) 邮编:311700 联系人:方老师 电话:0571-64826313 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 浙江省人民医院淳安分院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淳安分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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