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南宁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招聘启事 |
内容 | 南宁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为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相当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等城市客运交通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办公地点现位于南宁市华强路198号。因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助执法人员。 一、聘用岗位及职数 招聘技术行政辅助岗位(协助执法)50名,为临时聘用人员,从事轨道交通协助执法等相关工作。 二、聘任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专业不限,有相关执法工作经历者优先; 4.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5.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请填写《协助执法人员报名表》并将毕业证、身份证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到:gxnnkgc@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为:应聘XXX岗位(姓名)。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8月29日。 2.资格审核:经初步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将于9月1日在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nanning.gov.cn/)上公布。报考人员自行登陆网站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2.面试 按照计划招聘的人数,依据笔试成绩排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面试。人员名单将于9月上旬在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nanning.gov.cn/)上公布。面试人员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考察 考核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1:1比例确定人选,人员名单于9月下旬在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nanning.gov.cn/)上进行7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的工资待遇为1900元/月,单位负责购买五险。 联系人:胡凯 联系电话:0771-5587672 南宁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 2016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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