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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委办、市卫生计生局批准,新浦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临床医学专业人员1名; 2、医学检验专业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学历要求具有岗位对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具有岗位对应初级(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年龄4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调配; 4、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16年8月24日- 26日(上午7:30—11:00,下午13:30—16:30)到新浦镇卫生院四楼办公室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相关证件、证书等。报名联系电话:58968200。 2、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医院安排人员进行相关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录用 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公示3天后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局组织人事科,按规定办理编外用工试用、聘用及社保手续。 慈溪市新浦镇卫生院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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