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考试 考试工作由县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直接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均简称“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考官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有关单位领导、专家组成。主要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引进职位工作等能力情况。面试具体内容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商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 面试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面试地点统一设在从江县,面试具体地点见《面试准考证》(凭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签订就业意向书 面试结束后,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按各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职位拟聘用人员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拟聘人员)。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意向书》一式两份。 《就业意向书》签订后,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后续环节或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需按《就业意向书》约定金额支付违约金,并列为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 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名单将在各指定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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