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宜宾市工商局直属分局招聘工勤人员公告 | ||||||||||||||
内容 | 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宜府办发[2014]24号)文件精神,核定宜宾市工商局(含分局)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3名。因工作需要,现计划招聘工勤人员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者应具有以下条件: 1.拥护中共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纪律;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23日至1998年8月23日期间出生); 5、具有与报考职位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及相关专业,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以报考职位表要求的为准; 6、本次招聘,不受户籍限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四、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市工商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报名时间:2016年8月23日——8月30日(不含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南岸西区崇文路,宜宾市工商局人事科(703办公室)。联系电话:2167610。 (四)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等与身份、学历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2.个人简历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3. 宜宾市工商局工勤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作假,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 (一)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由市工商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经复审不合格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取第一名进行体检。体检在规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自动放弃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按照相关规定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七、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个人档案进行复审、审核。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相关规定依次进行递补。 八、聘用审批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7天后,按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批,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制度,见习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续聘合同,但每一次续聘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受聘人员也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期间,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合同即行终止。 九、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831-2167656 宜宾市工商局 2016年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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