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公开选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要求的选调条件和资格(详见成都市蒲江县201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一、岗位表二)(附件1-1、1-2); 4.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及以上; 5.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2016年成都市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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