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特殊资格条件 1、在政府部门、镇(街)、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安全工程、消防工程、城市应急救援、职业健康及化学、法律专业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特殊年龄条件 1、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中级安全主任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2、在政府部门、镇(街)、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含)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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