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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与要求 1、特聘岗位及教师岗位: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意识,具备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2、专业要求如下:会计学、审计学、金融学、金融工程、信用管理、经济学、国际贸易、国际商务、保险精算、工商管理、财政学、税收学、行政管理、计算机、管理科学与工程、经济统计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金融数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学、商务英语、法学、体育训练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专业。 3、辅导员及管理人员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并具备相关岗位要求条件。 4、应聘我校岗位的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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