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截止2016年4月30日,年龄43岁以下(197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连续任职满三年、考核合格且目前在岗的孟津县大学生村干部;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其它原因不适宜报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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