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选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和对象 1.全市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丽水市所辖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含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2014年8月31日前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 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或人力社保部门书面同意。 (二)报考条件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 2.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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