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具体资格条件。 2.热爱职专教育事业,愿意长期从事职专教学科研、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爱岗敬业,具备钻研精神和服务意识。 3.理论知识扎实、专业实践能力较强,具有良好的教学组织及科研学术素养,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计算机应用水平良好。 (二)应聘者还应具有下列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教师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或毕业证专业与招聘专业相符。 3.招聘岗位学历及专业条件详见附件《周口联营职业中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