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面试 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调所需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实际开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 1.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准考证发放地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成绩在黔西南州政府网站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子网站及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公示。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