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六)体检及考核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个人自理。 用人单位成立2人以上考核组。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同一岗位的考核人选,如体检、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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