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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员(编外用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要求: 1、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2、具有北仑户籍且实际居住地在新矸、大矸、霞浦街道优先; 3、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4、薪资待遇面议; 有意应聘者,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简历1份及近期免冠照片1张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 报名地点:北仑区明州西路187号法院大楼901室; 咨询电话:0574—86771843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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