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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网http://www.gzfzb.gov.cn/)上公布。面试由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包括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面试按照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示。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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