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深圳市气象局招聘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和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岗位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拟招聘预警信息发布评估岗1名,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气象局招聘职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拟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5.2011年7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8月31日9:30至9月12日17:00 (二)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附件3); 2.个人简历; 3.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 4.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验证证明(应届毕业的学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 5.婚姻状况和计划生育证明(附件4,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合同签订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参加工作的劳动合同等)。 注意: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可将上述材料投递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园博园东门气象局601室或发送电子材料至电子邮箱到:raohuayan@szmb.gov.cn,联系电话:82511579,联系人:饶先生。 (四)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由深圳市气象局负责组织,应聘人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一)内容:岗位相关内容 (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布,各考生可登陆深圳市气象局网站(http://www.szmb.gov.cn/)或到深圳市气象局查询,联系电话:82511579。 五、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依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气象局网站(http://www.szmb.gov.cn)上公示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深圳市气象局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被投诉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深圳市气象局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定聘用合同。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气象局 2016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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