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委局、招聘单位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面试加专业知识测试(实际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加专业知识测试(实际技能测试)的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试成绩×4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实际技能测试)×60%。工勤岗位采取实际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或实际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一项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委局研究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批准后,可按计划进行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或者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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