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四)政策性规定加分: 1、根据鄂人〔2006〕16号文件规定,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本人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于9月5日--9月9日8:30-17:00到十堰市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科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2、根据十政办发〔2013〕176号文件规定,十堰市城区社区网格员服务期满2年且两个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本人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网格员报考优惠申请表》于9月5日--9月9日8:30-17:00到十堰市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科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3、同时符合“三支一扶”和网格员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五)笔试结束后于次日在车都张湾网上公布笔试成绩供考生查询。根据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并公布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入资格审查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