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南阳市新野县招聘检察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县检察工作实际,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质量。 二、招聘职位 本次共招聘检察辅助人员15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新野户籍; 2、思想品德好,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违纪记录; 3、容貌端正,身体健康,反应灵活;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9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普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全日制专科学历要求计算机、法律、财会金融、文秘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应具有相应专业技能,可不限专业。) 6、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技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因违法违纪正接受调查的; 4、其他不宜担任检察辅助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日至9月9日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大厅(汽车站东200米) 3、报名办法:应聘人员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所提供证件复印件各一份(A4纸)报名;报名时交纳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彩照4张。 (二)考试 考试分综合测试(含笔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和面试。 (1)综合测试: ①笔试:写作能力,满分100分。 ②计算机应用能力,满分10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计算机能力测试成绩×50%,占总成绩的60%,成绩采用张榜公布。 (2)面试: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口头答题的方式,时间5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结束后,集中公布面试成绩。 总成绩=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需持身份证,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 六、聘用办法及待遇 经综合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与县正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县正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至县检察院从事检察辅助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违反检察院规章制度或有其他不适合工作岗位的情况,不予聘用。人员已经聘用,工资由县财政供给,并缴纳“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13503875680 新野县正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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