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二、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 2.思想政治过硬,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勤政务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3.热爱城管工作,综合素质好,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身心健康。 4.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5.会计专业优先。 6.本科及以上学历。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明确了最低服务期的人员,工作没有达到规定期限。 2.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6年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面向全市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