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各朝代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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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代各朝代政治
    汉代
    一、汉代政府组织
    (一)皇室与政府
    皇帝是国家元首,象征此国家之统一,宰相是政府的领袖,负政治上一切实际的责任。汉代一切实际是事权,照法理,该在相府,不在皇室。
    汉皇帝六尚:尚衣、尚食、尚冠、尚席、尚浴、尚书
    宰相十三曹:西曹、东曹、户曹、奏曹、法曹、词曹、尉曹、贼曹、决曹、兵曹、金曹、仓曹、皇阁
    (二)中央政府的组织
    三公:丞相(行政)、太尉(军事)、御史大夫(监察)。
    九卿:太常(掌祭祀)、光禄勋(掌宫廷门户)、卫尉(掌宫门禁卫)、太仆(掌车驾)、廷尉(掌司法)、大鸿胪(掌外交)、宗正(掌皇室皇族)、大司农(掌政府财政、农业税收)、少府(掌皇室用度、工商业税收)。
    (三)汉代地方政府
    郡(长官为太守)
    县(长官为县令)
    (四)中央与地方之关系
    地方郡向中央上计簿(账目)
    中央特派专员(刺史)到地方调查
    二、汉代选举制度
    太常网罗人才+察举考试(以孝廉为重)选入太学→太学教育→地方行政实习→地方长官根据个人成绩察选→中央统一考试
    三、汉代经济制度
    大司农管农业税(三十税一)、少府管工商税(盐铁专营)、人头税
    问题:土地私有化、土地买卖、土地兼并。
    四、汉代兵役制度
    中央卫兵:南军(皇宫卫队)+北军(首都卫戍部队),壮丁一年
    边郡戍卒:以钱代役(兵役),三天为限
    地方国民军:一月会操,以钱代役(劳役)
    义务兵:自由报名、立功封侯。
    唐代
    一、唐代政府组织
    (一)中央制度三省六部一台:
    中书省(中书令):拟制诏书、发敕行令、定旨出命。下设中书侍郎、中书舍人【决策】
    门下省(侍中):审核诏命,经审议不合格者打回中书省重拟。下设侍郎、给事中【复核审查】
    尚书省(尚书令):执行决策命令。下设左仆射、右仆射【执行】
    皇帝敕令需加盖中书、门下之印方可由尚书省执行,否则无效,从而进一步约束限制皇权
    尚书省下设六部:
    吏部:人事任命;户部:民政户口;礼部:宗教教育;兵部:军事作战;刑部:司法刑狱;工部:建设施工
    一台:御史台,最高监察机构;六部内各设御史监察
    谏官:监督皇帝,如谏议大夫、拾遗、补缺
    (二)唐代地方政府
    道:地方最高级别行政建制。设观察使,监察地方行政,事实上逐渐演变为了地方最高长官;也运用于军事,如陇右道行军大总管
    州:最高行政长官为刺史
    县:分二级,最高行政长官为县令、县长
    节度使:中央全权临时授印武人,转而常驻管理边疆军事、行政、财务。
    注:唐地方制度逊于汉,而唐中央制度优于汉。
    二、唐考试制度
    科举制:先礼部考试以才学为重【如同现在的笔试】,再吏部考试以干练为重(仪表口才)【如同现在的面试】
    三、唐代的经济制度
    (一)租庸调制度
    租:土地国有、实施均田、四十税一。
    庸:义务劳役,每年二十天。
    调:土产贡输,丝织棉麻
    (二)两税制
    一年分夏秋两次收税(将田租、劳役、土贡归一)
    弊端:土地兼并、自由买卖,富贫差距拉大。
    井田制→均田制→租庸调制→两税制。
    四、唐代兵役制度
    府兵制:(适合防御性国防)
    士兵:寓农于兵,全农皆兵,自给自足、保卫国家,不纳税赋,政府财政无养兵支出
    将官:中央直辖十六卫,设大将军
    藩镇:军阀割据、胡族临制
    宋代
    一、宋代政府组织
    (一)中央政府组织
    两府:中书省(宰相治民)、枢密院(枢密主兵)
    三司:主管国家财政,设户部司、盐铁司、度支司
    制置三司条例司:王安石变法时期设立,将三司的财政权力归于宰相管辖
    谏官:只发空论不负实责,监督政府宰相,专门与政府作对(此为宋政府之流弊),这也是王安石变法失败之一因
    注:宋先祖规定不杀士人,君与士大夫共治天下
    (二)宋代地方政府。
    路:地方最高行政建制,每一路设四个监司官,安抚使(掌兵工民事、领军旅禁令)、转运使(掌财赋)、提刑按察使(掌司法刑狱)、提举平常使(掌救济抚恤,领粮仓水利)
    府、州、军、监、县
    二、宋代考试制度
    科举制,为防止徇私舞弊而采取糊名密封
    三、宋代税赋制度
    沿袭唐代两税制,但依然有差役法强制派劳役
    王安石变法将差役法改免役法,向地方收钱政府雇佣,一直延续到现代
    四、宋代兵役制度
    中央设禁军守边打仗;地方设厢军管理治安
    宋代养兵而不能打仗,明知不能打仗而又不得不养兵。养了兵又不看重他们,却竭力提倡文治
    王安石变法之保甲法:将农民就地训练,若有临时需要,可以编成军队,又可免出养兵之费
    募兵制:士兵招募而来。明确敌人目标、刻意训练、及锋而试,适合主动攻击性国防(宋朝采取的是防御性国防,所以与募兵制不相符。招募有灾年的流民、饥民,防止国内造反,反而战斗力弱)
    因唐末五代藩镇割据、地方军阀拥兵自重,所以有宋以来重文抑武,但矫枉过正避免了内乱而外无国防
    明代
    一、明代政府组织
    (一)明代中央政府
    尚书省(无长官,六部分头负责),废宰相,废中书、门下,保留六部。
    都察院:专掌弹劾纠察
    通政司:管理奏章
    大理院:主管刑法案件判决
    三法司:刑部尚书、都察院、大理院
    给事中:分设六部,审议、驳回原议
    大都督:对外用兵打仗
    (二)明代内阁制度
    内阁大学士:由六部尚书和皇帝老师兼任,处理奏章政事、看详批答,属于皇帝私人秘书,不是政府最高长官
    内阁首辅,无宰相之名,有宰相之实
    司礼监:宦官专权,真宰相、真皇帝。
    (三)明代地方制度
    元朝:中书省(都省)【中央】、行中书省【中央派出,流动的中央政府】
    明中央一级都御史临时派出地方为总督、巡抚,事毕撤销
    明省一级下设:
    承宣布政使(藩司):管理地方行政
    提刑按察使(臬司):管路地方司法
    都指挥使:管理地方军事
    府、州、县
    注:明清两代的地方行政官大都管官的,不是管事的,事都交给师爷了
    最理想的管制是少大官多小官,基层是关键
    二、明代的考试制度
    进士与翰林院:科举本身只能物色人才并不能培植人才,而在明清两代,进士翰林制度下却可培植人才。
    八股文:八股文就是指文章的八个部分,文体有固定格式:由破题、承题、起讲、入题、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题目一律出自四书五经中的原文。后四个部分每部分有两股排比对偶的文字,合起来共八股。
    三、明代税赋制度
    黄册:登记户口
    鱼鳞册:登记田亩
    黄册和鱼鳞册便利于政府收租的手续,而且实在是不便于民间土地兼并
    一条鞭法:把民间差役杂项一并归入田赋,计亩征银,以求手续之简便
    注:任何一项制度之成立于推行,绝不是孤立的,它必然须和同时其他几项制度相配合,他必然会受其他某几项制度之牵动和影响
    四、明代兵制
    卫所制:大兵区叫卫(5600人),小兵区叫所(1128人)。外统于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遇战事由朝廷派一将军统领,是为总兵【如同唐代的府兵制】
    清代
    一、清代政府组织
    清代多法术而少制度,整个满洲部族统治,皇帝只为部落代表,重满轻汉,皇权高度集中,便于统治驭民
    (一)清代中央政府
    清代军机处:南书房,皇帝御用秘书。设军机大臣,不是政府的正式最高行政首长
    清代六部尚书:各部尚书名为全国最高的行政首长,实则权利都在皇帝手中
    (二)清代地方政府
    省级以上设:总督、巡抚,为常设的地方行政长官
    省【藩台(布政使)、臬台(按察使)】、道、府、县
    (三)清代的各禁区(皆是为了私心)
    关东三省:不许中国人出关,作为满清的退路。
    台湾:由郑成功经营,不许福建人私渡,避免管理麻烦
    察哈尔、绥远:要把蒙古人和汉人隔开,不使相接触
    新疆:土地肥沃,尚未开辟,要留着作为满族人的衣食之地。
    二、清代考试制度
    清代的考试制度是一种当之无愧的愚民政策,无言论自由,实行文字狱
    三、清代的统治政策
    满洲人第一,蒙古人第二,汉人第三。造成了政治上的奴性、平庸、敷衍、腐败、没精神
    四、变法与革命
    革命:孙中山,以革命来推翻满清的部族政权、封建统治
    变法:康有为保皇立宪无法彻底解决问题。因为不是皇帝一人就可以专制,皇帝背后有他们的部族。而部族政权是绝对不会允许立宪的,所以唯有革命才能救中国
    革命的本质:推翻制度迁就现实(因地制宜),绝非推翻现实来迁就制度(一刀切)
    历史趣知识阅读:官员与小吏:古代王朝政治中的死循环结构
    所谓的官与吏,之间存在很大差异,如同住在不同的世界的人。但他们确实都生活在同一个体系内,发挥着相互影响的作用。作为古代王朝政治的血脉,他们的行为准则在很大程度上会决定王朝政治的健康程度。
    原则上,官是指科举及第由天子直接任命的人,而吏则根本不可能由此殊荣。当然,也有用金钱贿买的官职,这些大抵是政府财政艰难时才能顺利卖到。只是贿买来的官,在行业中比较不受重视。
    考试优胜者要留作京官 并不是容易的事情
    在官的内部还有任职中央与地方之别。科举及第未必能够立刻就被任命为地方官,因为没有缺额就无法派任。通常而言科举殿试的前三名,大都直接留在中央任职,但要担任肥缺就须向原来的大员行贿。
    其他大部分新官都会被派到地方。但是任所的决定相当为难,因为既有城市与乡间不同,也有富裕和贫瘠之别,更有难治与易治之差。因而,任所的决定等于决定了新任官员的未来命运。
    因为这个缘故,所以推荐人的实力非常重要,也是官僚结党分派的一个重要因素。这种现象在很多朝代都相当严重,最后不得不实施抽签决定任所的制度。
    官员的赴任之路就耗资巨大
    官员赴任也是一件麻烦事。因为赴任时政府不给赴任津贴,官员自己还要雇用私人秘书或仆从。这些人员被称为幕宾,最少需3人,分掌文书、法律跟会计。幕宾们本身还都有家人、仆隶,因此1个官僚至少需负担3位幕宾的家庭,数达50人以上的费用,其负担之大就可想而知。
    此外,科举考试只讲求对古籍的了解跟笔法的优美。考试优胜者们虽有看似高深的学养,却对实际事务却一无所知。因此,清初大儒顾炎武把科举考试喻作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流官们都须回避在自己的家乡任职,每三年再转换一次任所。结果,官员们在初任职的三年中,不仅要偿还赴任时的借贷款项,还要为下一次调职准备储蓄。期间,负责为官弄钱的吏便表现的非常活跃。
    官员在地方上必须依靠吏来办理事务
    吏也称为胥吏,大都是本地人,而且是职务世袭。吏没有正式的薪俸,但是要担任胥吏须出权利金。所以,胥吏的形成跟清代的租税制度有密切的关系。
    中央政府握有备征税用的各类账簿。账簿上都用十进法的两、钱、分、厘等单位。这些账簿都放在跟人民有直接联系的村办公室里,精通这账簿的只有胥吏。所以,哪怕是朝代更替,胥吏的世界却依然巩固如昔,不变亦不动。胥吏们也非常清楚本地的一切事物,新任的官没有他们就不能办事。
    中央对于地方的管理也几乎全部仰仗吏来实施
    中央政府根据官定账簿来决定国税的总额,然后再把它分摊给各省。省政府再把它分摊给府,府又把它分摊给州县。一般所谓租税是指国税,地方税并不包括在内。地方官为维持基本费用,常在国税上附征地方税,中央政府也默认地方官这样做。因此,上自省,下至县,经常任意决定地方税的总额。结果,地方税往往超过国税的10倍。往下类推,地方税的总额有多少也是可想而知。由此也可以知道人民的负担有多重。征税的事务基本上也大都由吏负责。
    有这样的官僚组织,当然无法让人民信赖朝廷。皇帝及其他上层对此并非一无所知,但离开了吏这个阶层,他们就等于彻底失去了对地方的控制。这是任何帝王都承受不起的损失。
    古代帝王根本不敢做死贪官污吏
    所以,对于所谓的贪官污吏,皇帝等人往往是加以限制、引导,而不能彻底做死。在土地矛盾比较缓和的朝代初期,这样的平衡游戏还能顺利展开。到了矛盾尖锐的中后期,就往往面临失控危险。末代皇帝们无论是纵然还是严格打压,都已经无法解决根本上的结构性难题。
    这也是古代王朝很难有坐江山超过300年的最大原因......
    中国古代各朝代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