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数学重点知识点整合


    高三学生很快就会面临继续学业或事业的选择。面对重要的人生选择,是否考虑清楚了?这对于没有社会经验的学生来说,无疑是个困难的想选择。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高三数学重点知识点整合,以供大家参考!
    高三数学重点知识点整合
    轨迹,包含两个方面的问题:凡在轨迹上的点都符合给定的条件,这叫做轨迹的纯粹性(也叫做必要性);凡不在轨迹上的点都不符合给定的条件,也就是符合给定条件的.点必在轨迹上,这叫做轨迹的完备性(也叫做充分性)。
    一、求动点的轨迹方程的基本步骤。
    1.建立适当的坐标系,设出动点M的坐标;
    2.写出点M的集合;
    3.列出方程=0;
    4.化简方程为最简形式;
    5.检验。
    二、求动点的轨迹方程的常用方法:求轨迹方程的方法有多种,常用的有直译法、定义法、相关点法、参数法和交轨法等。
    1.直译法:直接将条件翻译成等式,整理化简后即得动点的轨迹方程,这种求轨迹方程的方法通常叫做直译法。
    2.定义法:如果能够确定动点的轨迹满足某种已知曲线的定义,则可利用曲线的定义写出方程,这种求轨迹方程的方法叫做定义法。
    3.相关点法:用动点Q的坐标x,y表示相关点P的坐标x0、y0,然后代入点P的坐标(x0,y0)所满足的曲线方程,整理化简便得到动点Q轨迹方程,这种求轨迹方程的方法叫做相关点法。
    4.参数法:当动点坐标x、y之间的直接关系难以找到时,往往先寻找x、y与某一变数t的关系,得再消去参变数t,得到方程,即为动点的轨迹方程,这种求轨迹方程的方法叫做参数法。
    5.交轨法:将两动曲线方程中的参数消去,得到不含参数的方程,即为两动曲线交点的轨迹方程,这种求轨迹方程的方法叫做交轨法。
    求动点轨迹方程的一般步骤:
    ①建系——建立适当的坐标系;
    ②设点——设轨迹上的任一点P(x,y);
    ③列式——列出动点p所满足的关系式;
    ④代换——依条件的特点,选用距离公式、斜率公式等将其转化为关于X,Y的方程式,并化简;
    ⑤证明——证明所求方程即为符合条件的动点轨迹方程。
    高三数学考点知识点归纳
    第一部分集合
    (1)含n个元素的集合的子集数为2^n,真子集数为2^n—1;非空真子集的数为2^n—2;
    (2)注意:讨论的时候不要遗忘了的情况。
    第二部分函数与导数
    1、映射:注意①第一个集合中的元素必须有象;②一对一,或多对一。
    2、函数值域的求法:①分析法;②配方法;③判别式法;④利用函数单调性;⑤换元法;⑥利用均值不等式;⑦利用数形结合或几何意义(斜率、距离、绝对值的意义等);⑧利用函数有界性(、、等);⑨导数法
    3、复合函数的有关问题
    (1)复合函数定义域求法:
    ①若f(x)的定义域为〔a,b〕,则复合函数f[g(x)]的定义域由不等式a≤g(x)≤b解出
    ②若f[g(x)]的定义域为[a,b],求f(x)的定义域,相当于x∈[a,b]时,求g(x)的值域。
    (2)复合函数单调性的判定:
    ①首先将原函数分解为基本函数:内函数与外函数;
    ②分别研究内、外函数在各自定义域内的单调性;
    ③根据“同性则增,异性则减”来判断原函数在其定义域内的单调性。
    注意:外函数的定义域是内函数的值域。
    4、分段函数:值域(最值)、单调性、图象等问题,先分段解决,再下结论。
    5、函数的奇偶性
    ⑴函数的定义域关于原点对称是函数具有奇偶性的必要条件;
    ⑵是奇函数;
    ⑶是偶函数;
    ⑷奇函数在原点有定义,则;
    ⑸在关于原点对称的单调区间内:奇函数有相同的单调性,偶函数有相反的单调性;
    (6)若所给函数的解析式较为复杂,应先等价变形,再判断其奇偶性;
    1、对于函数f(x),如果对于定义域内任意一个x,都有f(—x)=—f(x),那么f(x)为奇函数;
    2、对于函数f(x),如果对于定义域内任意一个x,都有f(—x)=f(x),那么f(x)为偶函数;
    3、一般地,对于函数y=f(x),定义域内每一个自变量x,都有f(a+x)=2b—f(a—x),则y=f(x)的图象关于点(a,b)成中心对称;
    4、一般地,对于函数y=f(x),定义域内每一个自变量x都有f(a+x)=f(a—x),则它的图象关于x=a成轴对称。
    5、函数是奇函数或是偶函数称为函数的奇偶性,函数的奇偶性是函数的整体性质;
    6、由函数奇偶性定义可知,函数具有奇偶性的一个必要条件是,对于定义域内的任意一个x,则—x也一定是定义域内的一个自变量(即定义域关于原点对称)。
    高三数学必修一知识点摘要
    1.“包含”关系—子集
    注意:有两种可能(1)A是B的一部分,;(2)A与B是同一集合。
    反之:集合A不包含于集合B,或集合B不包含集合A,记作AB或BA
    2.“相等”关系:A=B(5≥5,且5≤5,则5=5)
    实例:设A={x|x2-1=0}B={-1,1}“元素相同则两集合相等”
    即:①任何一个集合是它本身的子集。A(A
    ②真子集:如果A(B,且A(B那就说集合A是集合B的真子集,记作AB(或BA)
    ③如果A(B,B(C,那么A(C
    ④如果A(B同时B(A那么A=B
    3.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叫做空集,记为Φ
    规定:空集是任何集合的子集,空集是任何非空集合的真子集。
    有n个元素的集合,含有2n个子集,2n-1个真子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