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汽车租赁给公司合同范文5篇


    汽车租赁业被称为交通运输服务行,因为它不需要保险、年检和维护,而且模型可以随意更换,所以通过租车而不是买车来控制企业成本。这种管理方式在国外企业非常流行,逐渐受到国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用户的青睐。那么个人汽车租赁给公司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个人汽车租赁给公司合同。
    
    ↓↓↓点击获取更多"租车合同"↓↓↓
    公司租用个人车辆租赁合同
    

    ★ 货车车辆租赁合同范文 
    ★ 土方车租赁合同范文 
    ★ 吊车租赁合同范文 
    个人汽车租赁给公司合同范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赁目标、租期
    甲方同意专门为乙方提供______辆_________车租给乙方使用。车辆车牌号___________.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自动顺延有效。
    二、租金及付款
    1.租金总共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 : )
    2乙方须在租车前向甲方交付押金__________元,在合同到期后甲方须退还给乙方。如果乙方在合同期间终止合同押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押金不做为租金抵扣。
    三、甲方职责
    1.甲方需保持车辆清洁,车内无异味,车辆各项性能完善。
    2.甲方自行支付车辆保险费,养路费,以及除停车费和过桥费以外的其他各种税费用。
    3.甲方负责支付由本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各项政府税收。
    四、乙方职责
    1.高速公路过桥过路费、燃油费、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照价赔偿。
    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4. 乙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
    5. 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助甲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其他
    1.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汽车租赁给公司合同范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____月_____日至年月日。
    2、车辆信息:汽车名称及型号,车牌号:
    3、租还车地点均为。
    4、租金合计:,预付定金租车款的 ,使用车前支付租车款全款。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费用。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详见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盖章签字起即刻生效,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附加协议(与车辆租用合同书同等效力)。
    甲 方(章): 乙 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汽车租赁给公司合同范文3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一条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 汽车,车牌号码: 苏E 。(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 30 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 租金
    1.乙方需支付车辆年租金 元/年,不含驾驶员。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册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第六条 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 30 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 30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 30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 押金条款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 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30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 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 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 3 页,一式 2 份,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个人汽车租赁给公司合同范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法律条文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承租方所租车型为黑色轿车一辆,车牌号为 。
    第一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 年 月 日 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时收回。租金 元,按季提前十天预缴 元。
    第二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承租方应提供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并记载好里程数开始读书。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30日通知出租方。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四条 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押金壹万元。
    2、承租方到期交车时,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问题及违章记录即退还押金。
    第五条 车辆保险
    乙方为租凭车辆缴纳全年的各种保险。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七条 合同解除
    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法人代表签字)
    手机号: 手机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汽车租赁给公司合同范文5
    承租方:
    出租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车(牌号)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
    车况:(经双方签定)
    二、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
    四、租车形式:
    以月份为单位租赁,出租方负责提供合法的营运车辆及驾驶员,承租方负责提供燃油及驾驶员食宿。
    五、租金及结算方式:
    月租金元(×30天),修车时间的租金按天计算扣除。
    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出租方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运营。
    (二)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与承租方无关。
    (三)出租方需保证车辆正常运营,尽量减少修理时间,不得耽误承租方使用。如车辆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10天以上者,承租方有权辞退车辆,从停止工作之日起终止合同。
    (四)承租方有权对车辆进行合理调配,出租方在租赁期间需无条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听从承租方调配或消极怠工,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出租方对车辆行驶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并有权拒绝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车辆,每迟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不符合合同要求,应负责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出租方应遵守承租方施工规定,如发生损坏正在施工中的道路、及承租方其他物品,出租方应对承租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四)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一份,承租单位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