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期末复习计划


    制定合理的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期末复习计划,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提高复习效率,增强复习效果,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基本围绕着法律法规、政治制度等方面展开,下面是具体的期末复习计划,看看有哪些值得借鉴的地方。
    
    目录
    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期末复习计划
    期末复习方法
    期末怎么复习
    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期末复习计划
    一、确立复习目标:
    没有目标的计划不是合格的计划,计划制定首先就要清楚自己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然后为之努力就可以了。
    首先,要熟练掌握课本知识,对于重点和难点知识要着重复习。
    第二,要将知识点进行汇总、总结,找出各个知识点之间的联系,这样就能达到举一反三、融会贯通的境界。
    第三,提升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助于考场发挥。
    二、明确复习内容:
    1、要跟着老师的节奏,过一遍课本
    2、对于不懂、不会的知识点,或者是常用的知识点,要熟练掌握
    3、老师讲过的典型题一定要重点记忆,通常典型题代表着一类题,如果弄懂了典型题,那么就等于学会了一类题。
    4、主动构建知识体系,争取达到知识系统化、理论生活化
    5、对于背诵的内容,要做到一日一清。
    6、要将错题本、学期作业、课堂笔记、辅导资料结合起来,营造更加立体的学习环境。
    三、复习的措施与方法:
    1、留有尽量多的,充足的复习时间(通常会提前一个月进行系统幅)
    2、复习课更为关键,因此要保证充足的精力和较高的专注度。
    3、听练结合,及时巩固,抓好针对训练
    4、做典型题,力争做到牵一发动全身
    5、关注时事政治,近些年,“道德与法治”更趋向于同学们身边的事,因此时事政治评论类节目、文章同学们也要有计划有目的的去看。
    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
    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
    1、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宪法对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宪法第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什么?
    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4、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对各级国家机关有什么要求?
    它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5、我国享有人权的主体有哪些?受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有哪些?
    (1)在我国,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2)宪法保护的人权的内容也很广泛,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6、国家应如何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
    (1)立法: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
    (2)执法: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3)司法: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4)普法: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
    7、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8、除人大这样的权力机关外,我国还有哪些国家机关?它们与权力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1)我国还有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2)这些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9、宪法是如何组织国家机构的?(宪法是如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实现的)
    (1)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人大代表,由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样的国家权力机关,由它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宪法通过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守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实现。
    10、我国国家机构组织和工作的原则是什么?这一原则又是如何贯彻执行的?
    (1)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我国国家机构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为: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在国家机关内部作出决策、决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
    11、我国宪法是如何规范权力运行的?
    (1)宪法不仅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相应的职权,而且严格规范职权的行使。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的权力。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2)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国家机关行使权力应当有法律依据,不能超越权限行使权力,也不能滥用权力。任何超越权限、滥用职权的行为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3)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将国家权力授予国家机关。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
    (4)宪法和法律还规定了国家权力行使的程序,要求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凡不按法定程序行使权力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5)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第二课 保障宪法实施
    12、我国宪法的组成和基本内容分别是什么?
    (1)组成: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设有第一章 总纲,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 国家机构,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微、首都,共四章一百四十三条。
    (2)基本内容: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13、为什么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宪法集中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宪法的权威关系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宪法没有权威,法治的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如果宪法受到漠视,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14、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如何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的?
    中国共产党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15、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怎样的?(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与其他法律的比较)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2)从内容上看,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是对刑事、民事、行政等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定,是对宪法的具体化。
    (3)从法律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4)从制定和修改程序上看,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一方面使得宪法的内容具有更广泛的民意基础,另一方面保障了宪法的长期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
    (5)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宪法实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的规定具有原则性的特点,各种法律制度是对宪法规定的具体落实。宪法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确认和保障,其他法律也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6、为什么权力行使需要接受监督?
    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
    17、如何保证国家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
    为了保证国家机关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需要建立健全完备的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制度体系,在这一监督体系中,宪法监督制度具有基础性意义。
    18、人大如何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内负有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责。
    19、如何全面依法治国?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我们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不断加强宪法监督工作。
    (1)要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使其更好担负起宪法监督职责。
    (2)要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宪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宪法权威。
    (3)对于各种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20、如何增强宪法意识?
    (1)增强宪法意识,对国家公职人员来说尤为重要。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等,就是为了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让他们珍惜宪法授予的权力,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2)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我们要增强宪法意识,热爱宪法,捍卫宪法,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①学习宪法。我们不仅要了解我国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历程,还要在理解我国宪法主要内容的基础上,着重领会宪法原则和精神。同时,还应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活动,让宪法走近群众,深入人心,为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贡献自己的力量。
    ②认同宪法。我国宪法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我们要理解并认同宪法的价值,增强对宪法的信服和尊崇,自觉接受宪法的指引与要求,让宪法真正铭刻于心,让宪法精神在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③践行宪法。我们要将宪法原则转化为自觉的行为准则,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学会运用宪法精神来分析和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坚决维护宪法的权威,自觉抵制各种妨碍宪法实施、损害宪法尊严的行为。
    ④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我们坚持宪法至上,自觉践行宪法精神,积极推动宪法实施。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第三课 公民权利
    1、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是由谁规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主要有哪些?依法行使这些政治权利和自由有什么意义?
    (1)由宪法规定。
    (2)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等。
    (3)意义:我国公民依法行使这些政治权利和自由,有利于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是人民行使当家作去权力的重要形式。
    2、公民的监督权表现在哪些方面?行使这项政治权利的重要性或意义是什么?
    (1)表现: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2)重要性或意义:公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什么是公民的人身自由?人身自由的内容和意义分别是什么?
    (1)含义: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2)内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详细如下: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我国宪法规定,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③住宅不受侵犯: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④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3)意义: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4、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权利及其他权利(内容)
    (1)社会经济权利:主要有财产权、劳动权、物质帮助权。
    ①财产权。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获取收益和进行处分。
    ②劳动权。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
    ③物质帮助权。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2)文化教育权利:主要有受教育权、文化权利。
    ①受教育权。(含义)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地位)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保障政策)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制定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②文化权利。公民的文化权利包括:科学研究的自由、文学艺术创造的自由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3)其他权利:我国公民还享有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意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5、教育的地位(或作用)是什么?我国为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制定的政策是什么?
    (1)地位(或作用):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2)保障政策: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制定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6、我国公民应该如何行使基本权利?
    (1)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2)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每个公民都应该树立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意识,通过正确的途径和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公民权利如果受到损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维护权利要用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进行。
    维护权利的方式的具体内容:
    ①协商。一些常见的消费、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纠纷等,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
    ②调解。我国调解方式主要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
    ③仲裁。公民与其他个人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时,可以申请仲裁。
    ④诉讼。公民遇到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争议,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民对于某些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公民认为行政机关的违法或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为什么公民行使权利要遵守正当的程序?
    遵守正当的程序,有利于公民实际享受权利,有效避免和化解纠纷,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
    第四课 公民义务
    8、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基本义务有:①遵守宪法法律。②维护国家利益。③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④依法纳税。⑤我国宪法还规定了公民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包括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主要掌握以下四项基本义务:
    (1)遵守宪法和法律
    (必要性)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职责。遵守宪法就是要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为什么要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体表现)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做法)我们要认识到法律即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效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自觉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共同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我们要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程序规定,同时,以法律来指导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依法办事。
    (2)维护国家利益
    (内容)①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每个公民都应当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维护国家领土的完整和主权的统一,维护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
    ②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安全包括维护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秘密不被窃取、泄露和出卖,社会秩序不被破坏等。维护国家荣誉包括维护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维护国家利益包括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安全等各方面的利益。
    (3)依法服兵役
    (原因)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为了保卫祖国,我们要自觉履行这项义务。
    (内容)我国兵役法规定,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
    (做法)现役军人必须遵守军队的条令和条例,忠于职守,随时为保卫祖国而战斗。预备役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与军事训练,随时准备参军参战,保卫祖国。
    (4)依法纳税
    (原因)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违法税法的行为)任何偷税、欠税、骗税、抗税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怎样的关系?我们应该如何坚持二者的统一?
    (1)二者关系: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公民权利的充分实现,可以激发公民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其履行义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反过来,公民自觉履行义务,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又为其权利的实现提供和创造了更好的条件。②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③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2)坚持二者统一做法: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
    10、什么是公民的法定义务?我们应该如何履行法定义务?
    (1)含义: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刺性。
    (2)要求或做法:①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如履行受教育义务、依法纳税、遵守公共秩序、保护野生动物、遵守交通规则、依法服兵役,爱护公共财产等。②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11、什么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其后果是什么?
    (1)含义:在社会生活中,公民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或者没有实施法律要求做的行为,都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
    (2)后果:违反法定义务,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民违反民事法律,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行政法律,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违反刑事法律,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第三单元 人民当家作主
    第五课 我国基本制度
    1、现阶段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它是由什么决定的?
    (1)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决定。
    2、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形式和作用分别是什么?
    (1)地位:我国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2)形式: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3)作用:在多种所有制经济中发挥主体作用。
    3、我国国有经济的含义,地位和作用分别是什么?
    (1)含义:国有经济是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一种经济形式。
    (2)地位: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3)作用: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对于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特科技进步和保障国家安全等,具有关键作用。
    4、我国集体经济的含义、地位和作用分别是什么?
    (1)含义:是生产资料属于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经济形式。
    (2)地位: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3)作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对于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实现共同富裕等具有重要作用。
    5、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形式和作用分别是什么?
    (1)形式: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
    (2)作用:在支撑经济增长、增加税收、扩大就业、促进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6、国家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或态度是怎样的?这两种经济的地位如何?
    (1)公有制经济:①对于国有经济,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②对于集体经济,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2)非公有制经济: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3)地位:在我国,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7、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这一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基本内容: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经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
    8、我国人大和人大代表各自的权利或职责是什么?
    (1)人民代表大会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2)人大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有权依法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表决各项决定、提出议案和质询案。
    9、我国人大代表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10、我国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如何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以来,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2)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机关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协调,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
    11、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什么?它的内容是什么?
    (1)政党制度:我国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内容: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坚持中国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12、我国的政党制度为什么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由国家性质和党的性质决定的,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3、我国的民主党派的地位或作用是什么?
    这些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参政党。
    14、我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15、中国人民政协的地位、工作主题和职能分别是什么?
    (1)地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2)工作主题:团结和民主。
    (3)职能: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16、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它有利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有利于凝聚人心,反对分裂,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17、我国有多少个民族?我国形成的民族关系是怎样的?民族分布特点又是怎样的?
    五十六个民族。形成了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民族分布呈现出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特点。
    18、我国的民族制度是什么?实行这一制度的原因是什么?
    (1)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实行这一制度是尊重历史、合乎国情,顺应民心的必然选择。
    19、我国的民族区城自治制度是如何实施的?
    (1)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自治机关,在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即根据本地方、本民族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特点,自主管理本地方、本民族的内部事务。
    (2)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民族自治机关必须服从中央的领导。
    20、什么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什么?
    (1)含义:我国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由居民或村民分别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组织: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
    21、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产生及与居民(村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1)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凡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务,要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居民委员会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定期向居民会议汇报工作,接受居民监督。
    (2)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可以通过村民会议等形式,参与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与管理;村民制定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规范村委会和村民的行为。
    第六课 我国国家机构
    2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什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位是怎样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2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是怎样的?它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2)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也受它监督。
    25、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1)立法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根据宪法和法律行使地方立法权。
    (2)决定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3)任免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决定、罢免的权力。
    (4)监督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
    26、什么是行政机关?我国的行政机关是如何组成的?
    (1)含义: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
    (2)组成:我国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
    27、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8、行政机关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行政机关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29、如何理解行政机关的职权?
    (1)根据宪法,我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2)行政机关层级不同,职权也不同。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30、如何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1)从行政机关自身来讲,行政机关享有哪些职权,具体如何行使职权,都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2)从外部来讲,为了防止工作人员出现履职不力、监管缺失,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必须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要对等,失责要追究,侵权要赔偿。
    31、我国的司法机关是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32、人民法院的性质及组成
    (性质)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组成)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等。
    33、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是什么?
    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是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34、人民法院应该如何行使职权(工作原则)?
    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①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②人民法院对公民权利提供有效救济和保障,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35、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及组成
    (性质)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组成)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36、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是什么?
    答: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37、人民检察院应该如何行使职权?(要求)
    ①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②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单元 崇尚法治精神
    第七课 尊重自由平等
    1、什么叫自由?自由的意义有哪些?
    (1)含义:自由主要指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自由在法律上的体现,就是我们享有的和正当行使的各项权利。
    (2)意义:拥有自由,不仅能增强个人的幸福感,而且能激发每个人的活力,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繁荣。
    2、如何理解自由的限度?
    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正如火车有了轨道的限制,才能顺利地行驶;车辆有了红绿灯的限制,才能安全地通行。无限制的自由只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无论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
    3、法治与自由二者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二者相互联系,不可分割。一方面,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另一方面,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损害。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社会生活中,有边界才有秩序,守底线才能享自由。
    4、从法律意义上理解平等的含义。
    在法律意义上,平等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比如男女同工同酬、一次选举一人一票等;二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比如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获得优先权和得到特殊关照。
    5、平等的意义是什么?
    平等是人类的崇高理想,是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
    6、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原则?
    (1)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2)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或犯罪行为一律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7、我们应该如何珍视自由?
    (1)珍视自由,就要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为此,我们要知晓自己的权利,正确认识权利的价值,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2)珍视自由,必须依法行使权利,作为公民,应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意识。
    8、什么是特权?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是什么?
    (1)含义:所谓特权,就是法律、制度规定之外的特殊权利。
    (2)表现:现实生活中,有的人或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或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或利用社会关系追逐一己之利,并想方设法逃避法律制裁等。
    9、在现实生活中有哪些不平等现象?这些不平等现象的危害是什么?
    (1)现象列举:就业歧视、性别歧视等。
    (2)危害:损害了公民的人格尊严,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10、我们应该如何践行平等?
    (1)反对特权。每个公民都应平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得享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
    (2)平等对待他人的合法权利。我们要以法律为基本的行为准则,平等地对待所有成员,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3)敢于抵制不平等的行为。面对一些不平等现象,我们不能听之任之,应据理力争,必要时依法维权。
    (4)需要每个公民把平等原则落实到日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我们要增强平等意识,努力践行平等,共同建构平等有序的社会制度。
    第八课 维护公平正义
    11、什么叫公平?它的内涵及具体要求是怎样的?
    (1)含义:通常指人们基于一定标准或原则,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简的态度或行为方式。
    (2)内涵:包括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等。
    (3)具体要求:权利公平,要求每个人依法平等参与社会活动;规则公平,要求每个人受到行为规范的约束;机会公平,要求社会为每个人提供同等的发展机会和条件。
    12、公平的意义或作用是什么?
    (1)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平不仅能保证个人应得的利益,使个人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而且能让人感受到尊严,从而激发自身潜能,提高工作效率。
    (2)公平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公平有利于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缓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公平有利于营造更好的竞争环境,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推动社会持续发展。
    13、怎样的行为是正义的行为?
    一般而言,正义行为都是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
    14、正义在现实生活中有怎样的价值或力量?国家或政府应该怎样维护正义?
    (1)价值或力量:①正义是法治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②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③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它有利于恰当地调整和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人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营造和谐、稳定、安宁的社会环境,为社会发展注入不竭的动力。
    (2)国家或政府维护正义要做到:①依法保障人们的正当权利,使受害者得到救济、违法者受到惩罚。②要求人们分辨是非,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要求人们对弱者给予必要的扶助,以保证其有尊严地生存。③制定正义的制度,使社会弱势群体,能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得到社会的关爱。④出台体现正义原则的法律法规,使之成为维护正义的有力保障。⑤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正义。
    15、如何把公平从美好的愿望转化为现实?
    (1)公平从美好的愿望转化为现实,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和不懈努力,需要我们在生活中追求公平,捍卫公平。
    (2)个人维护公平。面对利益冲突,我们要站在公平的立场,学会担当,以公平之心为人处事。这样才能赢得他人的信赖与尊重,形成有利于我们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遇到不公平的行为时,我们要坚守原则立场,敢于对不公平说“不”,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努力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3)制度保障公平。对于立法而言,在规定权利义务、分配社会资源时,要公平地对待每个人,保障每个人得到他应得的;对于司法而言,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时,要公平地对待当事人,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16、如何守护正义?
    (1)期盼正义、实现正义、维护正义,是我们的共同心声。我们要做有正义感的人,以实际行动建构正义的大厦。
    (2)个人守护正义。守护正义需要勇气和智慧,面对非正义行为,一方面要敢于斗争,相信正义必定战胜邪恶;另一方面要讲究策略,寻找有效的方法,做到见义“智”为。
    (3)司法维护正义。司法是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机关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循诉讼程序,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司法过程和结果合法、公正。为了实现司法重义,国家积极推进以司法公正为核心的司法改革,要求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4)实现公平正义,是国家、社会和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让我们从点滴事情做起,携手共进,共建共享公平正义的美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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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末复习方法
    时间分配法
    考场上的每一分钟都是十分珍贵的,所以如何合理的安排答题时间,如何控制答题的节奏,是决定我们在考试中能否出色发挥的重要因素。
    在考试中,我们需要遵循两个拿分原则:能得分的题目,绝不丢分;能得满分的题目,绝不少得分,接下来就给大家介绍几种科学合理分配考试时间的方法,同学们也可以尝试一下:
    1、会排
    考试的时间都是固定的,我们想要有限的时间中取得最好的成绩,就必须要合理的安排时间:
    根据题目的分值配置合适的比例;
    根据题目的难易程度安排答题顺序,基本的原则是:“先易后难、先熟后生、先高分后低分”,每个部分都会有难题的出现,切勿被个别难题浪费时间。
    2、会省
    考试的时间都是珍贵的,在我们合理安排自己的答题时间的时候,还应注意节省答题的所用时间,具体方法如下:
    讲速度:答题速度较快,是节省时间最好的方法,在答题时要有的放矢,简明扼要,切忌画蛇添足;
    讲准确:在答题的时候,我们首先要保证答案的准确度,其次才是速度,切勿为了追求答题速度,而忽略了准确度;
    讲细节:在运用草稿纸的时候,字体不要过大,适中即可,这样利于我们节省我们检查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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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末怎么复习
    有效的复习,要学会整合和总结。
    把需要掌握的知识进行分类整合,做成知识体系、知识导图、知识点卡片。具体可以以课本的章节、试卷等为基础,对重要知识点、考点进行归纳,这样做的好处是使得冗长的知识精练、体系化;对自己未掌握的知识进行整理,帮助自己认识问题,以便有针对性地解决。这样做,一方面会让你的大脑、思维条理清醒,另一方面,可以方便你记忆、温习、掌握。
    总结什么呢?一是要总结考试成绩,通过总结学会正确地看待分数;二是要总结考试得失,从中找出成败原因,这是考后总结的中心任务;三是要总结、整理错题,在制作错题集的时候,同类型的题放到一起,用红笔(醒目的颜色就可以)标出问题所在,如果是多次出错的题型,一定要多花点时间,找出对应题型的一般解题思路(很多题你乍一看可能不会做,但你只要知道它是哪一类或哪几类的题之后,用对应的解题思路去分析,十有八、九就解答出来了);四是要通过总结,确定下阶段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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