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分成合同5篇最新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并取得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各方中,有权使用或受益于该条款的一方为出租人;有权使用租赁物或者从租赁物中受益的一方是承租人。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场地租赁分成合同,欢迎借鉴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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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地租赁分成合同1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层/厅)▁▁▁▁▁▁▁▁号场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平方米,库房位置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 保证金
    保证金属于双方约定事项。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计▁▁▁▁▁▁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乙方支付保证金的,甲方则以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作为市场整体性的对应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保证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还等事宜见合同附件。
    第五条 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7、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并保证全年广告宣传费用不低于市场全年租金总额的▁▁▁%。
    ▁▁▁▁▁▁▁▁▁▁▁▁▁▁▁▁▁▁▁▁▁▁▁▁▁▁▁▁▁▁▁▁▁▁▁▁▁▁▁▁▁▁▁。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九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的违约金。
    ▁▁▁▁▁▁▁▁▁▁▁▁▁▁▁▁▁▁▁▁▁▁▁▁▁▁▁▁▁▁▁▁▁▁▁▁。
    第十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二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条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场地租赁分成合同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场地
    出租区域位于__________,面积约__________平方米(场地平面图见附件一)。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从_____年__月__日(以实际营业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为期___年.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房屋租金第一年____万元,即每月________万元.租金费用每年递增______,即第二年房租金________万元,第三年房屋租金_________万元。乙方需在每月_______日前预付下月的租金,如逾期则每天按日租金的2%收取滞纳金,如拖欠一个月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场地出租所取得的租金收入所涉及的相关税金的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押金的收取
    自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元整经营风险押金,风险押金在合同终止、费用全部结清后归还,不计利息。在租赁期内,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或因逾期支付的滞纳金,甲方均可以在押金中扣除。如损失超过押金的,乙方还应该支付超出部分。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意乙方在承租期内经营____________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经营其他项目。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支付赔偿金__________万元整。
    2、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经营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一次性交给乙方验收后,在日常经营中各项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甲方保证乙方在经营期间内的正常供水、供电和空调。
    3、为保证经营项目的服务质量与酒店星级标准的一致性,经营所需的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工作服等原则上乙方需向酒店仓库统一领用。如乙方自行购买,则需得到酒店相关部门的同意后方可使用,乙方在对客服过程中,引起的质量问题(包括客人投诉事件),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和扣罚款。
    4、甲方仅提供场地,营业执照及相关执照由乙方自行解决,发票及相关税费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期间,乙方拥有场地的经营使用权和管理权。首次装修由乙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经甲方审核后进行装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场地装修布局。如要装修改造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方可实施。装修费由乙方承担。涉及电器方面维修由甲方提供维修人员,材料费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经营区域的管理人员和员工均由乙方自行招聘和管理。乙方所招聘的人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当地政府部门规定,为员工交纳规定的劳动保险费和福利费用等,发生劳动纠纷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
    3、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乙方必须保证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如有发现,并给甲方形象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须保证所有物品、财产以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乙方应自觉接受消防人员的检查,甲乙双方将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见附件三),若乙方违反规定,因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5、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各项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租赁期满后,乙方有义务将甲方的财产完整无损的交还给甲方,如有损坏、短缺按质论价进行赔偿。在租赁期满后,乙方有权将自行添置的各类财产收回,甲方不得阻挠。搬迁期限为合同期满后一周以内,如乙方逾期不搬,视为租赁区域内的所有财产归甲方所有。
    6、乙方在租赁期内,甲方根据宾客需求发行的各类消费券允许在乙方场所消费,对集团和酒店推出的各类折扣、挂财卡,必须配合受理。如甲方有团队或会务组预定各类商品,则乙方必须配合酒店销售部做好服务,各类商品销售价格由销售部与乙方协商确定。
    7、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文明经营,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接受酒店质检部门的日常检查和奖罚(质检细则详见附件四)
    8、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需要,对外进行宣传或做广告,需经酒店有关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9、乙方原则上不允许经营与酒店相同的商品,经批准经营的部分商品,售价不得低于酒店营业场点的定价。租赁期间乙方保证自行经营,不得转让。
    第七条 营业费用与结算
    1、乙方负责所有从业人员的一切费用。具体包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用、工作餐费(工作餐可以在甲方员工餐厅用餐,费用按月根据员工用餐标准另加40%搭伙费统一结算)、住宿费,员工上岗体检、暂住证、培训费、以及按《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所属员工交纳相关费用。
    2、承租期内设施设备的维修配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内部维修人用费用由甲方承担。
    3、每月的电话费用按实结算,水费、普通照明费由乙方承担,空调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经营场所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的电器。
    4、凡酒店内领用的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等物品,按财务核算价格(成本价加收5%的采购、仓管手续费)和实际领用量统一结算。
    5、营业额中各类信用卡的结算,根绝扣除信用结算手续费后,作为乙方营业额收入入账。其中国内信用卡结算收取2.20%的手续费,国外信用卡结算收取4.00%的手续费。银行信用卡手续费如有调整,根据新规定执行。手续费由甲方代收、代缴。营业额中的酒店允许挂账的各类内部挂张卡、酒店合同挂账消费由甲方代收。
    6、每月5日甲方财务部与乙方结算本月发生的各类代收、代付款项,代收款项可以抵扣乙方应缴的租金。
    第八条 合同变更及解除
    1、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本个同有效期内,双方不得无故提前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任何乙方提前解除合同,以违约论处,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如有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承提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人民币。但是当由于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__________时,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第十条 免责条款
    经有关部门鉴定,租赁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财产的损坏或损失,租赁方不负修复或赔偿的责任,但应向出租方及时说明情况,必要时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第十一条 其他相关事项
    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如愿意继续延长租赁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二份,合同副本二份,递交开元国际酒店管理公司财务部、开元旅业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租赁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场地租赁分成合同3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有关租赁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租赁物坐落于海南省海口市金盘建设一横路,用地面积3527、3平方米,整栋建筑总计7层(除东部一、二层990平方米建筑面积外),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取得。产权证明书号为(20_)海中法执申诉字第6号。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有关产权证明书的原件并向乙方提供复印件。
    1、2本合同所称的“租赁物”均包括附属设施设备及用地面积3527、3平方米,下同。
    1、3租赁物的基本情况见附件(一),租赁物附属设施设备见附件(二)。
    二、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上述租赁物作为教学及其有关的活动使用,乙方经营期间,对租赁物有使用权、转租权。
    三、租赁期限
    3、1租赁期共20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3、2甲方应于20_年月日前按现状向乙方交付租赁物,同时甲方给予乙方2个月的免费装修期(该期限不计收租金)。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3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如需继续承租的,可以于租赁期满前1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
    3、4租赁期满,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物而甲方未提出异议的,双方另签续租合同,其租金数额另行商定。
    四、租金及支付
    4、1双方约定租赁期内前三年租金为¥300万元,自第四年始每三年递增10%,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租金为¥330万元整(大写:叁百叁拾万元整);20_年月日—20_年月日租金为¥363万元整(大写:叁百陆拾叁万元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20_年月日租金为¥399、3万元整(大写:叁百玖拾玖万叁仟元整)。每半年支付一次,支付方式为转帐(甲方指定的收款银行,收款单位名称为:海南腾鹏实业有限公司,开户行为:___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___);
    4、2乙方应于20_年月日前支付第一个半年租金和押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整;其后租金应在每个半年度期满前30天之内全额支付;
    4、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为税前金额,如乙方要求甲方开具税票,税费则有乙方承担。
    五、保证条款
    5、1甲方保证对租赁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租赁物在交付时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也没有设置任何他项权利;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等,甲方均在交付前处理完毕,如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上述事项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5、2甲方承担租赁物上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等税费;
    5、3甲方应协助乙方协调好与周边单位、居民的关系,以便为乙方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5、4甲方保证乙方对租赁物及相应公共区域享有广告位使用权、收益权;
    5、5甲方保证本合同租赁物水、电的畅通;
    5、6甲方不得拆迁租赁物,使其使用面积缩小。
    六、维修(含养护,下同)义务和租赁物使用要求
    6、1乙方应对租赁物进行定期维修,以保证自身安全使用,并自行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6、2除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外,乙方对租赁物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设备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6、3乙方使用租赁物需要对水、电等设施进行改造(增容)的,应由乙方负责,相应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4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租赁物内的消防、供水、供电、污水处理、生产安全和其他附属设施乙方应自行维护及修缮,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及按时交纳;
    6、5乙方在租赁物上的装修、装潢以及增添或更换的设备,在合同终止返还租赁物时,除可以由乙方直接搬走的以外,其他租赁物附属物不得拆除。
    七、返还租赁物
    7、1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在乙方返还租赁物之日起五日内验收完毕并书面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7、2甲方应当在验收期内将返还租赁物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书面乙方。甲方未在验收期通知的,视为租赁物返还符合约定。
    八、租赁物的转租、交换和出卖、抵押
    在不影响本租赁合同履行的情况下,乙方可以自行将租赁物转租或与第三人承租的租赁物交换;转租或交换的,其收益归乙方,但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保持不变。
    九、合同变更、终止
    9、1双方协商一致或符合本合同约定其他情形的,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9、2有下列情形或本合同约定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
    (1)因不可归责于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客观原因(包括地震、洪水、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租赁物毁损、灭失或者导致租赁物无法满足乙方正常经营需要的;
    (2)乙方因自身发展规模变化,租赁物已无法满足实际需要的,乙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同意后;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约方可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a、甲方未按时交付租赁物,经乙方催告后逾期15日内仍未交付的;
    b、租赁物因其自身情况或第三方主张权利、甲方与第三方产生纠纷等原因而无法正常使用或不能实现租赁目的;
    c、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连续超过30天的;
    (4)因政府拆迁、规划调整等导致合同终止的,甲方应根据实际承租时间计算租金并将多收租金返还乙方;
    属于上述第(1)(2)(4)项情形的,除按照实际租赁期间结算外,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另外,出现(4)项情形时,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处置租赁物补偿事宜。
    十、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约责任:
    10、1、1租赁物未按照约定条件交付时,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15日内修复,逾期未修复完毕的,甲方应按超出的天数折算并减少租金;
    10、1、2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内容,需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10、2乙方违约责任:10、2、1乙方迟延支付租金,经甲方催告后在五日内仍未支付,每迟延一天,按当期迟延支付金额0、2‰向甲方计算支付滞纳金,但是逾期不得超过30天;
    10、2、2租赁期届满乙方应及时返还租赁物,逾期30天内,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本合同的日租金的三倍向甲方支付占用费;逾期30日,租赁物内的乙方所有物品归甲方所有;
    10、2、3租赁期间内,乙方可以在租赁场地修建建筑物,但相应报建等手续及建设费用均应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乙方不能拆除归甲方所有,不作任何补偿;
    10、2、4租赁期间内,乙方应遵章守法,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影响租金的交纳;
    10、2、5合同期满乙方返还标的物不符合本合同6、5约定时,应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合同期满乙方应缴清所有有关费用,甲方按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10、2、6租赁物自交付之日起,其安全事项由乙方负责,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同意通过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事项
    12、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连同附件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
    签章日期:____________签章日期:____________
    场地租赁分成合同4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进一步开拓终端用户市场,推进工程合作经营渠道,本着互惠互利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现依有关法律、法规等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模式
    乙方提供业务渠道、客户资源给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开展乙方提供的业务后,甲方提供该业务所需要资金,乙方负责业务全程操作,甲方对业务操作进展根据项目协议进行监督。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主要负责接谈业务,向甲方提供年度计划、经营战略,并配合甲方财务部结算。
    (2)乙方承接的业务,对所发展的客户和项目进行资信、管理、企业诚信、财务状况等方面信息进行调查,将项目情况报告给甲方,根据甲方的项目评估标准,由甲方评估组进行评估。工程项目信用评估表所列内容,主要包括规模品质、资金保障、盈利能力、资源物流、客户关系等五方面。
    (3)乙方承接任何项目必须接受甲方公司严格的信用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签订协议并严格执行协议。
    (4)乙方负责与客户保持沟通协调,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随时跟踪掌握客户方的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以及有无违约情况,一旦发现违约事项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尽快采取相应措施。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公司的品牌信用,保证项目无风险或低风险运行,并对协议违约负责。
    (5)凡未经甲方盖章确认的购销协议、协议或借条、收条等类似凭证,甲方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推荐给甲方的工程协议虽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但如银行对商票、保理等不能按银行同期利率贴现,甲方与乙方协调达成共识后继续供货。乙方必须将项目周转过程中发生的单证(如出库单、入库单等)提供给甲方。
    2、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推荐的项目评审表后,在一周内答复是否通过审核。项目审核通过后,项目以甲方的名义与项目公司签订项目协议或协议。
    (2)乙方用自身的关系和能力开发的客户,所有洽谈事项由乙方处理,乙方在处理业务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在未得到乙方同意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介入乙方的客户关系,除非乙方主动放弃客户的持有权。若有违约,单项工程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___万元整。
    (3)甲方为乙方提供项目运作所需垫付资金在乙方能提供充足业务且得到甲方同意情况下:现金、商票、银票、保理,甲方指定专人与乙方对接便于运作和核算。
    (4)甲方根据项目协议条款把关项目运行风险,如有违反协议条款的事宜,及时以书面形势通知乙方,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原则上不干预乙方销售、结算及人事、薪酬考核等经营模式。
    (6)协议项下的采购、配送业务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首选价格、费用最低的资源。
    (7)甲方为乙方提供办公场地。
    三、资金使用及费用收取
    根据项目协议(垫资业务需在办理妥当担保手续后),甲方支付资金。在送货签收单_______天内资金占用额按月息_______%(不含税)收取资金占用利息;如果超期资金没有收回;超出_______天的超出天数按月息_______%(不含税)收取资金占用利息;超出_______天以上的,超出天数按照月息_______%(不含税)收取资金占用利息。超出_______天的,视同坏账处理,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无限连带责任。
    票据管理费:根据票据种类、票据金额按不同比例收取管理费,具体如下,银票:按公司实际贴票所产生费用的倍;商票:按公司实际贴票所产生费用的倍;保理:按公司实际操作所产生费用的_______倍,双方应视即时贴现率提供廉价行情讯息,降本促效。
    四、特殊约定
    1、乙方自行组建团队操作业务,发生的所有费用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业务中如有亏损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资产安全,如发生资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即乙方对其操作的相关应收账款、采购资金、货物等安全性付全部责任,乙方及其乙方所有股东对给甲方造成的上述资产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五、利润分配
    每年度本框架协议下的净利润要扣除_______万元的综合管理费(包含)。超出_______万元部分按以下方式进行分配:
    1、分配原则:按净利润分配原则,净利润是指收入扣减直接材料、运杂费、按上述约定计算的资金占用、缴纳的税金、银行手续费等费用后的收入。用于分配的利润必须是资金全部收回的利润。
    2、分配进度及方式:按季度_______%,年度_______%,工程全部结束后_______%的进度进行分配。其中,季度和年度的分配部分甲方以借款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待项目工程全部结束后进行清算,如乙方操作项目任一项目出现有应收未收到资金,甲方暂停止所有项目分红,直至资金收回。
    3、分配等级:乙方根据利润完成情况,按以下比例分配(扣除_______万元后):_______万以下部分,甲方按照_______%、乙方_______%比例进行分配;_______万至_______万部分,甲方按照_______%、乙方_______%比例进行分配,_______万至_______万部分,甲方按照_______%、乙方_______%比例进行分配;_______万以上部分,甲方按照_______%、乙方_______%比例进行分配。乙方获得的利润部分应按相关法规扣除_______%个人所得税。
    4、一个年度内,如实现净利润高于_______万(指已收到的货款全部现款到甲方银行账户),上述甲方的综合管理费从_______万元整降为_______万元整。
    六、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七、保密原则
    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乙方和甲方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关本协议内容项目下的任何信息。
    八、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或双方的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协议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场地租赁分成合同5
    合同编号:
    甲方(场地承租方) :
    证件类别: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场地出租方) :
    证件类别: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租用乙方场地建设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并对外经营等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场地情况
    1.1 租赁场地具体位置: 省 市 区(县)
    1.2 租赁面积: 平方米,租赁场地具体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图纸。
    1.3 电力供应情况(选择适用,适用划√,不适用划×,下同) :
    □出租场地现有电力线路和电力负荷能够满足甲方建设需求, 甲方通过接入乙方现有电线运营充电桩 (站),电费由甲方与乙方结算。
    □出租场地现有电力线路和电力负荷不能满足甲方建设需求, 甲方需向电力供应单位申请单独线路接入, 安装变压器, 电费由甲方与电力供应单位直接结算。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场地交付
    2.1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2 在上述租赁期限内,乙方给予甲方 个月的免租期,自年 月 日起计算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间不计租金。
    2.3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场地, 交付的场地应临近公共道路, 社会车辆进出租赁场地通道畅通,不存在进出障碍和相关限制。乙方延期交付场地的,免租期和租赁期限相应顺延。
    2.4 租赁期限届满, 一方未向对方书面提出不再继续租赁或终止合同,视为双方同意对合同进行续约, 续约期限与本合同有效期一致,相关权利义务仍按本合同执行, 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一方不同意续约的,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 15 日书面告知对方。
    第三条 租金和其他费用
    3.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 本合同项下租赁场地租金计算方式如下:
    采用收益分成制, 乙方根据甲方在租赁场地经营充电桩所收取的充电服务费(充电服务费指消费者因利用充电桩充电实际支付的款项
    扣除电费成本剩余部分)提取一定【 % 】比例作为场地租金。注:消费者实际支付的款项以甲方或甲方委托运营的第三方系统记录为准, 乙方如有疑问, 可申请查询相关消费数据; 电费成本按甲方与乙方实际结算数据或甲方与供电单位实际结算数据为准。
    3.2 租金采用按 (选择填入月或季度或半年或年) 结算支付,首期租金在免租期届满后开始计算。甲方在一个结算周期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租金核算单, 乙方在收到核算单 3 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逾期没有异议的,视为同意核算单内容,则甲方按该核算单支付租金; 如乙方对核算单有异议, 则应异议期向甲方书面提供异议通知书,通知书应列明异议数据和异议理由,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乙方应在租金核算确认后 3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对应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乙方未按时向甲方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规定的, 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或从应支付的费用、 租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发票代开成本或税务成本。
    3.3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开户名:
    开 户 行 :
    银行账号:
    3.4 如甲方通过接入乙方电力线路运营,因运营充电桩 (站)产生的电费由甲方承担,电费单价按如下方式确定:
    □固定单价为每千瓦 元;
    □分时计价, 高峰时单价为每千瓦 元,平峰时单价为每千瓦元,低谷时单价为每千瓦 元。(高峰、平峰、低谷用电时段按国家供电部门统一规定执行)
    电量使用数据按如下方式确定:
    □甲方安装的设备设施记录;
    □甲方电力接入后端电表记录。
    电费按 (选择填入月或季度或半年或年)结算支付,采用先用电后付费模式,电费结算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票据。
    如甲方未接入乙方电力线路,因运营充电桩 (站)产生的电费由甲方与电力供应单位直接结算,概与乙方无关。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4.1 甲方有权独立自主使用租赁场地, 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施工时间、施工进度和运营时限等。
    4.2 甲方有权自主经营, 有权在租赁场地开展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汽车充电服务、 停车管理服务、 充值卡售卖和充值、 发布广告等业务,所获收益均归甲方独立所有。
    4.3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将租赁场地施工、 设备安装、 服务运营、设备维护等事项委托给第三方处理或代理, 乙方应给予必要配合。
    4.4 甲方有权将租赁场地转租给第三方, 亦有权将租赁场地设备设施(所有权或收益权)和租赁场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
    4.5 甲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无需经过乙方同意, 但转让后应通知乙方, 转让通知送达乙方后对乙方发生效力。
    4.6 乙方对外转让出租场地的, 不影响本合同履行, 甲方对该场地享有优先受让权。
    4.7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租金和电费。
    4.8 甲方在租赁场地施工和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因施工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5.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5.2 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交付出租场地, 交付的出租场地应能够满足甲方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并对外经营的需求,不存在消费车辆自由进出的障碍,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不得对进出充电的车辆收取任何费用。
    5.3 如甲方通过接入乙方电力线路运营的, 乙方应保证接入的电力供应能够满足甲方经营需要, 不得擅自断电或限制电力供应, 因供电单位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供电中断的,应提前 3 日告知甲方,
    临时断电的,应在断电后立即通知甲方。
    5.4 如在公共道路至租赁场地的通道上存在汽车进出障碍或限制性障碍物,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处理, 包括以业主身份向对方提出交涉、向相关管理部门反馈等。
    5.5 乙方负责出租场地和甲方建设的充电桩的日常看管和保洁,如乙方发现任何人在甲方租赁区域从事非法活动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应第一时间告知甲方,并及时采取制止措施。
    5.6 乙方不得干预甲方正常经营活动, 不得采取任何措施限制甲方经营或业务扩张。
    5.7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建设、 安装充电桩, 和对电力线路进行改造,提供水电接入,配合甲方申报安装变压器,协助提供所必备的相关材料。
    第六条 双方陈述与保证
    6.1 甲乙双方共同保证: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格,签署本合同前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审批、授权、备案等程序,不违反章程或其他组织文件,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限制其签署和
    履行本合同的文件或行为。
    6.2 甲乙双方共同保证: 不存在任何导致本合同无效或效力待定的情形,因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责任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3 甲乙双方共同保证: 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 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保守因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知悉的相关商业秘密。
    6.4 甲方保证: 诚信、依法经营,不得在租赁场地从事非法活动,因经营产生的任何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6.5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限内,对出租场地具有产权或出租权限,不存在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租赁场地的情形, 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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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证书或具有出租权限的证明材料并提供相关复印件,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未收到当地政府部门关于租赁场地区域征地拆迁、 规划调整、电动汽车充电桩经营限制的通知。
    6.6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限内和乙方名下地块或乙方管理的地块,甲方为汽车充电服务唯一提供方, 乙方不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场地开展汽车充电服务, 也不得自营或合伙经营开展汽车充电服务或类似业务。
    第七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
    7.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补充、解除本合同, 未经协商一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终止、解除本合同。
    7.2 甲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7.2.1 甲方在租赁场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7.2.2 甲方连续拖欠租金超过 3 个月的或拖欠甲方电费超过元的。
    7.3 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7.3.1 乙方延迟交付场地超过 2 个月的;
    7.3.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项下义务, 经甲方通知后 5 个工作日仍未整改的。
    7.4 因租赁场地需要申报安装变压器, 电力部门不予审批或审批没有通过或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安装的, 本合同自动解除, 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和电费据实结算。
    7.5 因地震、 水灾等严重自然灾害或政府拆迁、土地征收、经营限制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项下义务人无法按时履行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因上述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 本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 则该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5 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在 15 日内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及有关主管机关、职能部门或公证机构证明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证明文件。
    7.6 无论任何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的, 甲方有权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30 天内(该期间不计租金)拆除并移走出租场地上的设备设施,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电费按实际使用量结算。
    7.7 因政府拆迁、 土地征收、 土地规划调整等政府原因导致甲方无法使用租赁场地的, 乙方应配合甲方依法向政府提出赔偿申请, 政府给予的地上附着物赔偿部分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范围包括造成的直接经营损失、 投入成本损失、 维权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
    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
    8.2 甲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和结算电费的, 每逾期一日, 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
    8.3 乙方未按时向甲方交付场地的, 每逾期一日, 以年租金为基数,按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
    8.4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 5.2 条、5.3 条、5.4 条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1000 元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据实赔偿。
    8.5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租赁场地, 乙方应按每日500 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低于三十万元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 还应据实赔偿。
    8.6 因乙方电力供应故障或乙方未履行看护职责导致甲方充电设备设施损坏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7 因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的, 责任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据实赔偿。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为书面形式, 可由专人送达、 挂号邮递、特快专递等方式传送,紧急情况下可采用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但事后【 5】日内应以上述约定方式补充送达。
    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
    (1)专人递送:通知方取得的被通知方签收单所示日。
    ( 2)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方持有的国内挂号函件收据所示日后第 7 日。
    (3)特快专递: 发出通知方持有的发送凭证上邮戳日起第 3 日。
    (4)传真、电子邮件: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双方的联络及通讯方法以双方的下列相关信息为准:
    甲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上述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范围包括非诉时的各类通知、 协议等文件以及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 同时包括在纠纷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但纠纷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如一方应诉并向仲裁机构 / 法院提交送
    达地址确认文书, 该确认地址与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不一致的, 以其仲裁机构 / 法院提交确认的送达地址为准。在本合同期限内,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3】日内以书
    面形式通知对方, 发生变化而未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时, 一方按本合同信息向另一方发送的,视同送达。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10.2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本合同无效、终止、解除不影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等清理条款的效力。
    10.3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交至租赁场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签约代表: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