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个人吊车租赁合同


    在社会公众法律意识日益增强、合同越来越重要、使用越来越广泛的今天,合同能够促进双方正确行使权利、严格履行义务。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公司个人吊车租赁合同,希望大家喜欢!
    
    公司个人吊车租赁合同1
    合同编号: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1、吊车主要用于甲方施工地点的吊装工作。
    2、租赁期内的吊车改变工况、吊装准备、在合同作业地内的段距离行走、因气候和待料等原因造成的闲置,经甲方安排的节假日休息日等均视同正常使用计费。
    五、使用日期和工作时间:
    1、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暂计 月。(以工地实际签单为准,车辆进场后三天不开工开始算租金)
    2、租赁期满甲方需继续租用,提前3日另行签订吊车租赁合同。
    六、使用方法:
    1、甲方提供试用期间符合吊车要求的国际燃油(柴油)。
    2、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吊车在甲方工地的安装、拆卸、移位、吊装的名号作业所需的机械、路基板及辅助材料和行走场地。
    3、吊车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积极进行抢修,甲方配合抢修。每月修理和保养为贰天,超出按天扣除租赁费。
    4、在使用过程中如需转移到合同约定用车地以外的场地使用,双方另行协商,费用另计。
    5、甲方提供吊车机组人员的住宿、伙食并解决用车当地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6、甲方提供随车配件及工具的存放场所,并负责保管工作,因保管不善发生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进退场
    1、甲方负责提供在用车所在地的运输路线,并负责办理乙方设备、人员的进出场手续。
    2、乙方应及时组织吊车的卸车、组装和出场前的拆除、装车。由于甲方场地、辅助车辆等原因造成的乙方吊车不能按期出场,造成的损失有甲方负责。
    3、进出场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费用及单价:
    1、进出场费: 元(人民币大写 )
    2、租赁费用: 元/月(人民币大写 )
    3、日单价:月租金/30此价格为不开票价格
    4、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法:
    ⑴、乙方设备进场时,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进出场费。设备完工做好结算,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全额租赁费用。
    ⑵、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付款,不得以业主未付款或本公司手续繁忙为借口延期付款,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吊车作业。
    ⑶、实际使用少于一个月且吊装结束,租金费用按一个月结束不变,甲方应允许乙方吊车提前出场。
    公司个人吊车租赁合同2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用吊车,配合甲方吊装,具体内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机械名称吨吊车,数量:台。
    二、施工内容和地点:。
    三、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设备进出场费用元整。
    五、税后计收费标准元/月,没有满月按元/天计算,租用费用按月付款,租赁时间每满一个月时,承租方在三天内汇入出租方指定帐户。甲方退场当天结清所有月租金,如未结清乙方有权不退场,并按月租价的2%收取每天的滞纳金,结帐时乙方不提供正式发票。
    1、乙方机组人员在甲方施工期间,住宿就餐等生活问题由甲方负责;
    2、乙方机组在施工期间所用燃油料,由甲方负责;
    3、乙方机械在施工行驶过程中所发生的过路、过桥费由甲方负责。
    六、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及吊具均由甲方负责。
    如需夜间施工,甲方必须做好充足的照明工作。乙方机械进场后,如因上述问题不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乙方机械进场后,甲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机械损坏或丢失(包括车上零部件),甲方要负责赔偿。
    八、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九、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乙方机组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在不违返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除发生故障不能起吊外,应服从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十、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机械发生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员抢修。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3天维修、保养车辆的时间,不得扣除租赁费,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价款全部结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磋商解决。本合同共打印2份(每份2页),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个人吊车租赁合同3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承租机械设备签订本合同。
    一、机械设备情况:
    机械名称: 数量: 壹 (台)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海南省市区西外环北路A段第二标段 市政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乙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保证车辆的合法性。
    2、甲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机械手情况:
    乙方为甲方配备该设备操作手(具备相应驾驶执照),姓名才贤 ,电话号码: 13976766138 由甲方负责食宿,由 乙方负责该设备操作手工资。
    五、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自月年月日止,租赁期满,甲方将设备完好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若甲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不超过8小时(折合一个台班),每月累计不超过 240 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 240 小时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结算(大写)/月(或: 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计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六、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内燃油料(柴油)由甲方负担,其他耗油(机油、黄油等)由乙方负担。
    2、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甲方使用,甲方应协助乙方机手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存良好状态,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3、在工作过程中,机械手对设备故障不能排除,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4、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不得强迫乙方机手违规或超负荷作业。
    2、甲方不得转租或抵押该机械。
    八、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提供性能好的设备。如车辆非法行驶或违规驾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机手应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工作之余外出应向甲方工地管理员请假。
    3、乙方机手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4、机械手应每日签字核对甲方工地代表填写的《机械作业表》,每月或租期结束将此表计算租金。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租金 %的违约金。
    2、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
    十、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解决。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及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收到甲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个人吊车租赁合同4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商、自愿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的(以下统称为设备)一事,签订如下租赁合同,双方要严格执行:。
    一、机械设备概况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项目名称:
    租赁的设备权限于在工程使用。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乙方在租赁期间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设备的所有权,严禁在设备租赁期间将该设备转租或出卖。
    四、租赁期限及租用结算方式:
    1、设备扣除税金后日租金为元,并按日计算,收费时间从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及所有可以所有之日算起(即年月
    2、甲方租赁费不受乙方原因工地停工或其他因素的影响。
    3、乙方要保证租赁设备在不足月计算。超出个月按实际使用日历天数计算。
    4、设备运输前,乙方应交付甲方设备保证金方资金紧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塔吊使用45天后,乙方付租金并且在提前支付半个月的租金。
    5、设备进场、退场费用由甲方负全责,乙方只承担进退场费用。乙方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设备的进退场时间。
    6、进场费用和退场费用各计5500元,安装费、拆卸费各4000元。
    7、增加的标准节,每天每节的租金为30元,附墙每天每付为60元。
    8、增加的标准节和附墙从安装完毕后,可以开始使用后,并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日,开始计算租金。
    9、增加的标准节和拆卸标准节,每节费用200元,由乙方承担。
    10、附墙安装所需的所有材料和预埋工作收人工费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支付每道附墙装卸费共计元费用。
    11、所有塔吊的钢上绳必须是我的钢上绳,塔吊所用的电器如交流按能器必须是全升的,而且是原厂的正宗电器产品。
    12、租赁设备期满后,甲方负责将设备运回,在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塔吊运回离开工地时,结清全部的费用和保证金的退还工作,乙方有权扣押机械不准离开工地。
    六、甲方义务:
    1、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方可出租于承担方。
    2、甲方必须无条件满足乙方塔吊的使用高度,不得无故推迟安装和各种借口影响施工。
    3、设备的全套资料由甲方负责提供。
    4、设备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配件由甲方负责,各安全限位应灵敏有效,甲方在整机运行状态良好后交付乙方使用。
    七、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维护、保养、保管等工作,并保证设备的安全。如造成设备的损坏,配件的丢失,乙方按价赔偿。
    2、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对设备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全责。
    3、乙方应设专人对机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不得带病作业。
    4、乙方为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每超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正常交纳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5%作业违约金。
    八、工程冬季停工,乙方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双方确定报停日期,报停期间甲方免收租金。起租日期为隔年的4月15日左右开始,因天气原因,如果不能按时起租,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九、为规范和约束操作人员违规操作以及指挥人员违章指挥,本合同附加“安全技术交底书”一份,供操作人员及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执行。
    十、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个人吊车租赁合同5
    承租方(甲方):___有限公司惠州项目部
    出租方(乙方):惠州大亚湾强龙实业有限公司
    承租方根据 中海油1200万吨炼油 工程的需要,拟承租出租方的35T履带式起重机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 租赁设备名称:35吨履带式起重机。
    二、 设备数量: 一台。
    三、 设备使用地点:惠州大亚湾炼油项目
    四、 设备租赁时间:
    自20__年4月24日开始,至20__年12月23日止(为暂定时间),拟订期限8个月,具体车辆进场时间以承租方通知为准,
    租赁方式:
    1. 采取包月计费方式:包月单价为,每天作业10小时,累计不超过300小时月租不变。超过300小时后的超出部分按包月价折合成单位小时的费用累计核算加班费用。
    2. 设备进场、出场及现场组车、拆车的费用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五、 付款方式:
    1. 付款时间:设备进场达到指定地点后开始计费,到退车日截止,每月结算一次租赁费,租赁结束后15日内付清全部款项。
    2. 付款方式:支票或电汇。
    六、 合同价款结算:车辆租赁价款的最终结算以承租方签订的现场签订单结算为准。
    七、 出租方责权;
    1. 出租方须派机械性能良好的车辆进场,机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合格的操作证上岗。
    2. 出租方机组人员自进入承租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承租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并且遵守承租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如不听指挥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更换司机。
    3. 出租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出租方机组人员应积极配合承租方,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除发生故障不能起吊外,应服从承租方指挥人员的指挥。如因出租方机组人员操作失误造成机械损失,由出租方负责。
    4. 出租方机组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及危险作业。
    5. 在施工配合中如出租方机械发生故障,出租方应积极组织技术人员抢修。如因此影响承租方施工吊装一天(不含一天)以上的,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可免签当天台班费(施工间隙修车除外)。
    八、 承租方责权:
    1. 承租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指挥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
    2. 承租方在吊装过程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证书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承租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3. 出租方机械进场后,承租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出租方机械损坏或丢失(包括车上零件),承租方要负责赔偿。
    4. 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及吊具均由承租方负责。如需夜间施工,承租方必须做好充分的照明工作。出租方机械进场后,如因上述问题不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5. 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承租方全部负责。
    6. 承租方必须严格执行任务单签收制度,根据合同每天认真签署任务单,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台班费。
    7. 承租方应向操作人员提供货物或吊装物的重量、几何尺寸等数据,并按吊装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现场安全作业环境,包括停电、水、有毒有害和可燃液、气体、地下隐藏物、指挥人员上岗证等安全防范措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
    8. 承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有关车辆、人员进场手续,费用由出租方自负。
    9. 如承租方终止租用需提前5天通知出租方。
    九、 安全责任:
    1. 施工中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HSE管理体系文件》的相关规定。
    2. 双方均有保证施工过程中吊装作业安全的责任,且承租方必须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作业场地。
    3. 发生吊装事故,吊钩以上责任由出租方负责,吊钩以下及地基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十一、其它:
    1. 出租方机组人员在承租方施工期间,吃、住、行由承租方负责。
    2. 用)。
    十二、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如果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赔偿20__.00元/天的违约金.
    十三、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盖章后生效,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共打印六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承租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盖章):经办人: (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
    出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法定委托代理人(盖章): 经办人: (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