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物业委托合同模板最新3篇


    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那么签订物业委托合同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物业委托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简单物业委托合同模板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受房主委托出售位于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甲方自愿购买以上房产并向乙方交纳定金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就该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甲方同意按双方签订的付款方式如期将购房全款当面交付乙方或按乙方书面指定其他方式交付。甲方所支付的定金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款。
    第三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迟一日甲方按延迟交付价款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付款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定金乙方不予返还。
    第四条、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工作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关证件共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房屋产权立契过户及产权转移手续中所发生相关费用及该房屋买卖代理费用由方支付,如甲方需贷款服务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付款方式:
    ·委托培训合同 ·审计鉴定合同 ·委托投资合同 ·委托书
    第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经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移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补充: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资质证号: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代理人:经纪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简单物业委托合同模板2
    甲方:
    乙方:
    二零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家、地方有关物业
    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乌鲁木齐市 (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为加强小区的物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安全、方便、文明、整洁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建设部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委托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合同事项如下: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乌鲁木齐建筑面积: 平方米面积, 平方米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2.公共设施、设备及场所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4.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本物业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的协助管理(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5.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
    6.车辆行驶及停泊;
    7.住宅区档案管理;
    8.政策规定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 年月日。
    第四条 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1、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①给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设单位按房屋总建筑面积的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②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必须给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员工宿舍、其它用房等。
    ③负责向乙方提供经营活动中必要的帮助;甲方在楼宇工程竣工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区域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等);
    ①负责管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②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行使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③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办法》和《业主公约》的业主、物业使用人行为进行处理:包括罚款、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纳有关费用或违章行为的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④甲方有义务督促房屋装饰装修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及时与乙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遵守协议约定的内容。 ⑤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小区遗留问题:遗留问题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⑥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义务为乙方提供其他单位的物业管理业务。
    ⑦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其他单位的物业管理业务。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①根据国务院《物权法》之规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订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②遵守物业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 权,对物业实施综合管理,并自觉接受甲方监督;
    ③制订公共设施大、中修的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 施实维修方案;
    ④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⑤负责测算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市物价 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⑥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等工作;
    ⑧乙方不承担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保管等义务。
    ⑨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⑩在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乙方可以接管其他开发商的业务。
    第五条 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项执行:
    ①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高层 元。
    ②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③ 。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社会物价水平的变动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商定后,按其核定的标准实行
    4、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由甲方负责,其中包括:房屋主体部分、公共设施、公共设备等的维修、维护以及更新改造。
    5、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季度交纳一次,每次缴纳费用时间为当月1—10日。
    6、甲方委托乙方按计量和收费标准收取业主、物业使用人水、电费用,乙方按约定时间(当月1—10日)交付水厂和供电局,如果因业主、物业使用人不按时缴纳水、电费用,产生的滞纳金以及造成小区停水、停电由业主自行承担。
    7、当月小区水、电总表和业主、物业使用人分户表抄表后产生的差额由甲方审核后,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按实际数额分摊;
    8、业主转让和出租物业时,必须交清转让和出租之前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9、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非机动等车辆管理费归物业公司所有;
    10、甲方不以现金或者转账等形式支付前期物业发生的费用,但必须保证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到位,包括停车场收费系统、环保设施齐全。
    11、若甲方原因造成物业管理范围内空置房面积大于等于10%以上,甲方必须按照空置房建筑面积的60%支付乙方物业管理费。
    12、房屋建筑(主体)的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维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主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主体维修基金费用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纳上述基金并配合维修。
    第六条 特约服务费:
    特约服务的费用:业主、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线路等维修、养护产生的费用,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与乙方自行协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使乙方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给乙方的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使甲方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给甲方的赔偿责任;
    3、业主、物业使用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催缴,逾期不缴纳的,从滞交之日起按每天 %的比例收取滞纳金;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乙方当月用工费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超过违约金,应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第八条 补充事项:
    1. 修改协议,若无变化,按原合同执行 ;
    2. 中水电收费系统必须采用智能充值收费。 ;
    3. 统一管理。 ;
    4小区的服务正常运行,故甲方有义务给予乙方过渡期的必要帮助。(帮助形式根据现场情况,具体协商解决)。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如战争、瘟疫、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爆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本合同委托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也可以解除,如若解除合同,双方友好的结清各自费用。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以协商的办法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市有关主管部门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执行自甲方交钥匙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简单物业委托合同模板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项目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特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范围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二、物业管理工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 】项目全部建筑物及所属户内外设施设备(包括公共
    部分以及出租部分中归属甲方所有的部分。租户入住后如有特殊的物业管理需求,由租户与乙方自行协商,甲方不予承担)的运行和管理,行使房屋使用区管理中心职能,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管理团队
    根据厂房日常管理工作的需要,进行管理工作整体规划,做好组织结构设计,
    建立相应管理部门,并配置相关管理人员。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规定、流程,职责清晰、责任到人。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行使厂房管理中心职能,并定期向甲方进行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二)保洁
    负责全部建筑物及所属户外设施的保洁服务,主要包括:
    1. 楼道、大厅、管理用房、公共用房、商业用房等的清洁服务;
    2. 公共卫生间及其附属设施等的专业消毒、清洁服务;
    3. 建筑物门、窗、墙面、吊顶,室内家具、设备等的清洁服务;
    4. 广场、运动场地、停车泊位、道路、绿地、路灯等户外设施的清洁服务;
    5. 建筑物外墙的清洁服务;
    6. 其他相关清洁服务。
    (三)保安
    提供公共秩序的维护(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属特约服务,另有约定。),主要包括:
    1. 小区和门卫管理,包括出入管理、证件(卡)和备用钥匙的管理;
    2. 值班和巡逻;
    3. 公共秩序的维护;
    4. 车辆、行人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及停车泊位管理;
    5. 安全设施的维护;
    6. 甲方组织或批准的在科研楼室外场地举行的各类活动的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
    7. 甲方批准的科研楼室外场地临时摊位的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
    8. 易燃、易爆、毒、腐、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登记和保管。
    (四)绿化
    1. 室外公共绿地常规养管服务,含全部植物的养护与管理。
    2. 室内外鲜花摆放及养护,含重大节日、重要事件的鲜花摆放。
    (五)维护
    1. 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及其他科研楼内及其附属物。
    2. 全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年检、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照明、天线、避雷、暖气干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配电设置设备、给排水设备、换热设备及其他甲方委托的管理设备。
    3.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停车场及其他甲方委托的管理场所。
    (六)收支管理
    甲方建立房屋使用区专用管理帐户,乙方负责该帐户的日常收支管理。乙方应设专门财务人员负责,每月向甲方报送财务帐目。主要包括:
    1. 代甲方收取租户的租金、能源费等。
    2.海运街通用厂房服务项目中存在收费项目的,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收费标准代收费用。
    3. 经甲方批准认可的费用支出。
    (七)租赁代管
    按照甲方要求,为经过甲方确认的租户办理租赁手续,并代甲方保管租赁合同。
    (八)租用退租
    1.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租用单位或人员办理租用退租手续。
    2. 退租时,进行海云街通用厂房资产使用情况检查,有损坏的按照相关约定扣减押金、或收取赔偿金。
    3. 乙方要保证海云街通用厂房实际入住单位或人员与经甲方确认的单位或人员一致。发现不符应予以制止,并及时通告甲方。
    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安排单位或人员入住到房屋使用区内。
    (九)电子化管理
    乙方应建立符合甲方要求的财务信息、资产维护情况、租用退租情况等有关的电子化管理信息档案和数据库,并及时更新。
    (十)物业档案管理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设备说明、维修养护记录及竣工验收资料等,建立并及时维护更新各种设备、设施等物业管理内容的基础档案,符合大楼等级评审的要求。
    (十一)专用房屋服务
    1. 乙方应为甲方在房屋使用区内的接待活动,安排接待服务人员,提供摆放、布置、引导、接待、饮料提供等相关服务。
    2. 会议室召开会议(仅限于属于甲方组织的会议)时,安排会议服务人员,提供摆放、布置、设备准备、秩序维护、引导、接待、饮料提供等相关服务。
    3. 甲方负责属于甲方的会议室等房间的安排使用,乙方不得随意调配使用。
    4. 协助甲方制定会议室等房间的管理和租用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执行。 (十二)停车管理
    1. 针对房屋使用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停车位的分类(汽车、自行车等)管理办法。
    2. 保证车辆的秩序和车位整体环境整洁。
    (十三)临时应急
    乙方应根据房屋使用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应急预案,确保临时性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四)出租区装修管理
    针对海云街厂房的特点,制定出租区域装修的统一规定,经甲方批准后执行。以保持楼内(特别是与公共区域衔接的部分)装修风格的美观、整齐、统一,并将装修对公共秩序和对其他租户的干扰降到最低程度。
    (十五)单位协管
    对租赁海云街厂房的单位指定的协管员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协助其日常工作,保证相互之间密切配合。
    (十六)其他
    1. 乙方应制定《物业管理规约》等保障海云街厂房日常运营规范的制度性文件,并督促租户和其他使用厂房的单位与人员予以遵守。
    2. 提供日常接待、问讯、引导等服务。
    3.提供查验接管服务,协助甲方做好海云街厂房接收工作。
    4. 对出租商业用房的招租提供必要协助。
    5. 对管理用房、公共服务用房的功能设置和运营提出调整建议。
    6. 根据实际情况对商业用房的功能设置和运营提出调整建议。
    7. 按照甲方要求对政府派驻机构的工作提供必要配合和协助。
    8. 电梯、消防、电力、电表、热力设备加药、发电机用气用油等每年固定的检测费用、或正常运行和应急必须的维持费用,均包含在物业费内。甲方除支付约定的维修费用和公共能源费用外,在物业日常运行中,原则上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9. 乙方要遵守国家、天津市、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行业管理。
    10. 甲方不提供开办费,乙方开展业务所需的资产由乙方自行购置。乙方应在报价方案中列明相关费用明细,如甲方全部或部分提供了相关资产,将按照乙方报价从物业费中扣除。
    11. 乙方如有意承担办公楼食堂和商业用房承担等的经营,可参加甲方组织的招租工作。
    三、管理和服务标准
    物业接管三个月内,根据物业的特点及要求,制订一套针对甲方的物业管理标准,该标准经甲方修订认可后执行。
    四、取费标准及报酬支付方式
    1. 物业管理费标准:
    上述费用包含乙方按照本合同(含附件)提供各类物业管理服务所需要管理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奖金、加班费、管理费、工服及洗涤费、设备与工具、交通费、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维修费(单项维修工程在一万元以下的维修项目)、保养费、清洁卫生费、保安费、办公费、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变电站维护费、设备实施年检费(电力年检、电梯年检、避雷年检、消防年检、灭火器年检、灭火器充药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各种年检)、税金、利润、备用发电机定期检测和用油等所有费用(不含公共能源费用),以及因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而发生的任何设备工具投资及折旧、人力资源成本、财务成本、技术支持、采购、差旅费等费用。但不包括下列费用(下列费用由甲方承担):
    (1)元以上单项房屋和单件设备的大修、改造费用;
    (2)政府部门对建筑物及其业主收取的各种税费;
    (3)附属设施的各种保险费。
    2. 物业管理费采用包干形式,除双方约定的条件外,任何一方不能随意增加和减少取费标准。但如果甲方增加乙方服务项目,应当根据情况增加管理费标准或数额。
    3. 物业管理费的支付办法如下:
    物业费按月支付,每月号之前乙方向甲方报告海云街厂房的出租情况,每月的号之前甲方根据相应的管理费标准支付乙方上月物业管理费。
    出租面积一旦达到平米以上,即按正常物业管理费支付,即使出现退租情况导致出租面积降低到平米以下,物业管理费不再减少。
    双方同意在乙方自年月日开始起算物业管理费。
    4. 不包含在物业管理费用的部分,如需要乙方代为收取和交纳,采用实报实销的方式。
    五、验收与接管
    1. 甲方应当在乙方正式接管和进驻前,将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建筑、设备、工程档案移交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或其复制本;
    (1)与建筑工程有关的所有图纸、设计、变更、竣工验收文件;
    (2)与建筑工程有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3)工程和设备、器材、材料物品的手册、说明书、保修单、质量证书;
    (4)功能区分布图及总平面图;
    (5)其他与建筑有关的资料。
    2. 甲方对物业使用功能的变化和调整,应当及时告知乙方。设计设备、线路的更改,应当将变更图纸交乙方存档。
    3. 乙方应当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资料以及乙方物业管理的档案资料。如合同期满双方解除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在交接过程中将全套完整的档案资料移交甲方。
    4. 前述任何资料的交接都必须签署交接凭据。
    六、乙方经营条件的提供
    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经营条件:
    1. 管理用房:甲方提供必要的房屋作为乙方的管理用房。
    七、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 有权充分享受乙方应当提供的服务;
    2. 作为业主,监督和检查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和管理服务质量,提出合理的意见和要求;
    3. 甲方协助乙方共同制定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4. 甲方应保证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达到并通过了国家验收标准,有关房屋建设的手续合法、齐全。如房屋建筑质量存在问题,甲方应当负责返修或委托乙方进行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物业的全部图纸、档案、资料、文件;
    6. 甲方应安排固定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与乙方的工作配合;
    7. 按期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和其他各项应付款项;
    8. 甲方出租或自行使用房屋时,要求承租方或使用方与乙方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并严格遵守管理公约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乙方管理权利的完整行使;
    9. 甲方应给乙方行使管理和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包括提供管理用房;
    10. 甲方有权随时根据前述标准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有权利随时对乙方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一旦甲方发现乙方的管理和服务不能达前述标准,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11. 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12. 完成其他应由甲方负责的事项。
    八、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物业管理的规范,充分行使管理的权利,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和机构给予必要的处理;
    3. 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管理和服务;
    4.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全面的管理和服务,保证管理和服务的质量,维护良好的物业形象;
    5. 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 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7. 乙方应对其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教育和培训;
    8. 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在不影响使用功能和服务质量的情况下,节省能源和费用开支。
    9.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各种资料,供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
    九、合同期限
    1. 本物业管理周期为。自年月日之日起算,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每年初甲方将根据指标考核和评议情况确认一次,对年度指标考核和租户满意度≤80%,甲方可以扣除最后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如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者,则“委托物业管理合同”自动终止。考核合格合同自动延续。
    2. 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如无任何一方提出到期解除合同的书面意见,则甲乙双方继续商谈合作事宜。如一方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前通知另一方到期解除合同,则本合同在到期后解除,双方应在期满前的三个月内进行交接准备工作。
    十、保险及物业损失事件的处理
    1. 甲方应当自行办理或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各项资产的财产保险,保险范围和险种由甲方确定,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2. 甲方应当将其办理财产保险的情况和资料提交乙方,以便乙方在发生险情后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甲方的利益。
    3. 乙方投保物业责任险及其他与承担物业服务工作有关的保险,并将有关资料提供给甲方备案。
    十一、运营管理档案的建立、保管、移交
    1. 乙方应当建立完整的物业管理档案,全面记录有关物业的情况。档案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有关物业的原始资料,包括本合同第六条所规定的应由甲方提供的资料;
    (2)乙方物业管理的日常记录,包括维修日志、检查记录、值班记录等;
    (3)装修、改造的图纸、文件;
    (4)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其他各种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凭证、数据资料等。
    2. 乙方应对房屋使用区的所有档案资料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公开这些档案资料或将这些档案资料并由第三方查询、复制或使用。
    3. 档案中属于甲方的资料,乙方在物业管理期满后,应当将全套档案资料移交给甲方,但乙方根据需要可复制其中的资料保存。
    4. 乙方在物业管理期满后,应将属于甲方的财物,保险单等一并移交甲方。 十二、违约责任
    1. 甲方违反合同第七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 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 非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最终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应当赔偿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给守约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负责赔偿。
    4.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5. 如因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双方应协商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使之符合法律规定。
    十三、合同的变更、修改和解除
    本合同(含附件)的任何变更和修改都应当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的变更和修改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修改合同。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1.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 双方就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后及在争议处理过程中,双方均不应因争议的发生而改变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争议被最终裁决后,除因裁决而改变合同相应条款的履行外,其他内容仍应按合同继续严格履行。
    十五、附件
    1. 本合同包括如下附件:
    2. 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附则
    1.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宣,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